09.22 「支部書記應知應會」機關黨支部如何設置?

「支部書記應知應會」機關黨支部如何設置?

《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規定:機關黨員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設立黨的總支部委員會。黨員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經上級黨組織批准,也可以設立黨的總支部委員會。黨的總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3年。機關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成立黨的支部。黨員7人以上的黨的支部,設立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黨員不足7人的黨的支部,不設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支部書記1人,必要時增選副書記l人。黨的支部委員會和不設支部委員會的支部書記、副書記,每屆任期3-5年。

(待續。中共湖南省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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