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2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受贿内幕交易案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受贿内幕交易案

2018年7月11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受贿内幕交易一案

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至2015年,被告人姚刚利用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订购重组股份转让过程中股票停复牌避免被行政处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61万余元,2007年1月至4月被告人姚刚利用担任证监会主席助理兼发行监管部主任的职务便利获悉相关公司重组上市的内幕信息,使用由其实际控制的他人股票账户在关联股票停牌前买入、复牌后买出,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210万余元,以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内幕交易罪追究姚刚的刑事责任,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姚刚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辩控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姚刚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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