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吉林医保视同缴费年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刘馨蔚2018


吉林医保视同缴费年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我记得有句俗话说:没啥别没钱,有啥别有病。缴纳了社会保险,其中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退休后可以享受养老金、享受医疗待遇。

今天主要说下医疗保险的问题。对于退休职工来说,都希望自己在退休时有一份免费的医疗保险待遇。不过,要想在退休时享受这份待遇,需要在职时缴纳一年的年限才行。

1、根据吉林省的吉政办发 〔2009〕81号《关于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

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为视同缴费年限,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从参保缴费之日起开始计算,参保人实际累计缴费年限最低为15年。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按退休前一年的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

2、但由于吉林的医疗保险是市级统筹,各市的政策又有所区别,那么,哪一年之前的工作年限可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呢?

吉林省吉林市: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缴足最低年限的,必须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8%比例一次性缴足基本医疗保险费。

吉林省长春市:根据长人社[2012]30号关于退休人员补缴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意见中,退休人员在2001年10月10日前在我市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为视同缴费年限。

3、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吉林省的灵活就业人员的最低缴费年限有过多次变化,以长春为例:

根据长府办发〔2001〕46 号改革后退休的,累计缴费男不满25 年,女不满20 年的,由单位和职工或者职工本人按退休前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费用后,可继续享受待遇。

根据长府办发〔2003〕92 号文件精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实际累计缴费年限男不得低于30年,女不得低于 27 年。

根据长府办发〔2006〕31号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精神:对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进行了调整,其中明确为改制破产企业中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实际累计缴费年限调整为男女均不得低于20年。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院医疗保险 实际累计缴费年限调整为男不低于25年、女不低于22年。

根据长人社〔2010〕3 号关于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精神,灵活就业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及时一次性补足实际累计缴费年限费用的,男、女均可延续 3 年时间(男未满 63 周岁,女未满 58 周岁)补足有关费用,自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住院统筹待遇。


老王观职场


楼主您好,全国建立医疗保险的正式缴费年限都是从2001年开始的,所以说在2001年之前,只要是你正常缴纳养老保险,那么都会被计算成为视同医保的一个缴费年限。

也就是说你的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根据你养老保险的一个缴费年限来决定的。如果你的养老保险是从1992年开始就交纳了,那么你的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也是按着1992年来开始计算的,当然这个视同缴费年限比较长的个人,那么如果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话,在办理医保退休的过程中也是需要补交医疗保险费用的,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如果说你的视同缴费年限,加上你的实际缴费年限10年,比如说你的这个医疗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25周年以上的一个要求,那么在办理医保退休的时候,就不需要补交任何的费用,直接可以办理医保的退休待遇,享受终身免费的医保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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