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涉嫌信披违法违规 证监会拟对ST中安及相关当事人作出处罚

北京商报讯(记者 高萍)4月1日晚间,ST中安(600654)披露公告称,当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多则《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中,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证监会拟对ST中安罚款40万元,另外,相关当事人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52号)显示,日前,ST中安(原名为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依法拟对相关主体作出行政处罚。2018年1月22日前证监会已对拟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拟被处罚主体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根据申辩意见和证监会复核情况,现对行政处罚重新告知。

证监会称,经查,ST中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与ST中安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未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盈利预测信息和虚增2013年营业收入,导致ST中安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责令ST中安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四十万元罚款;对相关当事人黄峰、邱忠成等予以警告,并处以十万元到二十万元不等的罚款。

除ST中安及相关当事人遭到处罚外,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周侠、吴巧民等相关主体也收到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另外,作为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的实控人及董事长,涂国身被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且因当事人涂国身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根据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涂国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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