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世界是一個圈,生活是一個圈,生命是一個圈。
其實,愛情也是。
兜兜轉轉,來來往往,繞不開相遇、相愛、錯過、重逢幾個字眼。
當愛情與時間交接,又會發現,每個年齡段的愛情,都帶著那個年紀,獨有的悲愁與特色。
18歲、24歲、30歲......
總結起來,其實它們,都有各自的愛情定律。
01.
18歲——墨菲定律
墨菲定律:如果你擔心某種情況發生,那麼它就更有可能發生。
18歲的愛情是什麼樣子的呢?
在我看來,它有點像一望無垠的藍天中,漂浮著的那幾朵白雲。
簡單、純粹、美好。
可往往,越是美好的東西,越容易消散;越輕易得到的東西,越怕它走丟。就像九夜茴在《匆匆那年》裡寫的那樣:
其實越害怕失去,就越容易失去。電影裡的陳尋與方茴也是如此。
一個是陽光帥氣的大眾男神,一個是文藝安靜的鄰家少女。
兩人在情竇初開的年紀相遇、相知、相愛,卻又彼此錯過。
這是幸,也是一種不幸。
幸的是,在最好的年紀,他們遇見了彼此;不幸的是,他們相遇的時間都尚早,而人生又太漫長。
所以,年少的他們,會擔心未來能否一如既往地相愛,會擔心彼此能否走到白頭。
王菲唱的《匆匆那年》裡,有一條評論這樣寫著:
“2015年五月臨近高考,我和他一起看匆匆那年,問他我們會匆匆那年嗎,他發誓說不會;2015年我高考敗落選擇復讀,他去了川大,異地一年見了五次;不知道怎麼了,2016年高考完,6.18在川大我們分手了,我在外面哭了一晚上,6.22查成績能進川大,卻回不去了。最後一個人奔赴北方,我們再也沒見過。”
一句再也不見,為那場青春裡的相遇,盛大而又熱烈的愛情,畫上了句號。
回首往昔,曾經摯愛的戀人,成為了過客;曾經惶恐的失去,變成了現實。
於是終於發現:
原來18歲的愛情,是一個關於錯過的故事。
02.
24歲——不確定原理
不確定原理: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都存在著不確定性。
24歲的年紀,不大,卻也不小了。
總會遇到那麼一兩個人,在心底留下深邃的印記。
也看到過別人的故事裡,寫著相思、守護、背叛、逃避......
這個年紀裡的我們,對愛情,不再滿懷期待,不會像18歲的時候那樣,將最純粹真摯的愛,贈於某個人。
因為,我們都曾被愛,深深地傷害過。
有個姑娘在後臺留言說:“被傷過的人,真的很難再相信愛情。”
是啊,被傷過的人,面對愛情,連同滿腔孤勇,也化成了小心翼翼。
畢竟,這世間的好物並不堅牢,而人心最是善變。
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都有自己的思想、情緒、人生,而這些,都存在著不確定性。
《女人們的戀愛》裡,任家萱和家人聊天時,談及過往,她說:“我其實還相信愛情,它還是存在的,但我相不相信,愛情會發生在我身上,它是另一回事。”
曾經我們都以為愛情有個別名,叫永遠。
後來才知道,愛情的別名,叫難料。
我們無法預料,身旁的人,什麼時候會走散;
我們無法預料,自己是不是還能相信愛情;
我們也無法預料,愛情是否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24歲的我們,突然讀懂了,史鐵生的那句:“愛情,是孤獨的證明”。
24歲的愛情,便是孤獨的證明。
03.
30歲——適才適所法則
適才適所法則:將恰當的人放在最恰當的位置上。
“老大不小了,該結婚了。”
這是30歲的我們,最經常聽到的一句話。
“別等他了,他不會來了。”
這是30歲的我們,內心反覆強調的一句話。
於是,而立之年的我們,最終還是選擇了向現實妥協。
知乎上,#到了年紀,結婚是否要將就#的話題底下,有個人說:
“他沒有我前任條件那麼好,可他配我剛剛好;我沒辦法做到愛前任那麼愛他,正好他也是。其實這不是一個將就的問題,而是一個遷就的問題,到了年紀,沒有再遇到喜歡的人,選擇一個各方面都合適的人也挺好,因為慢慢地我們就會發現,節奏合拍的兩個人,才走得長遠。”
的確,節奏合拍,步伐一致的兩個人,才走得長遠。
我想,這就是30歲的時候,很多人選擇將就的原因吧。
畢竟,這個年齡的我們,實在沒辦法再拿青春,去等一個未曾謀面的人,也實在耗不起精力,去陪一段感情穩定。
想起一個哥們,29歲那年,結束了6年的戀情,和之後談了半年的姑娘步入婚姻。
當時我不解,問他,為什麼是這個女孩?
他說,因為她適合我。
適合二字,是對6年感情,最大的諷刺;可適合,卻是現實,逼他作出的無奈之選。
看過這麼一句話:
“有的人,適合相伴一生,有的人,適合懷念一生。”相伴餘生的人,未必你足夠喜歡;
值得懷念的人,未必就能陪你到老。
這就是現實,教給30歲我們的一個道理。
04.
36歲——費希納定律
費希納定律:當你習慣了某個事物之後,你的心態就會發生改變。
都說,婚姻有七年之癢。
這個癢,叫做習慣。
習慣是一件很可怕的東西,當你習慣了一個人之後,激情會消散,感覺會平淡,而愛,卻想要索取更多。
就像宋丹丹說的那樣:
“原本只想要一個擁抱,不小心多了一個吻,然後你發現需要一張床,一套房,一個證......離婚的時候才想起,你原本只想要一個擁抱而已。”
原本你覺得枕邊這個人眉眼清朗,他每天送你一朵花,你都能興奮一整天;後來你發現他的眉眼很普通,每日送的花也沒有新意。
原本你覺得和他相處的每一天都充滿活力,後來發現,重複的日子就像清早的蟬鳴,聒噪又無聊。
36歲那年,生活不斷填充的壓力,婚姻俞漸擴張的乏味和矛盾,讓你疲憊、厭倦。
於是習慣,被你們用另一個詞代替,那個詞是“老夫老妻”。
“都老夫老妻了,還看什麼電影”;
“都老夫老妻了,還秀什麼恩愛”;
“都老夫老妻了,還在意這些做啥”;
“......”
老夫老妻的模式,成了你和他之間,感情最大的殺手。
美國《心理志》雜誌上,曾經發表過這麼一項研究:
“婚姻觸礁的真正原因,不是此前普遍認為的夫妻間出現矛盾,而是婚姻歸於平淡後,關係的漸趨遲鈍和沉悶。”
歸於平淡之後的感情,也開始變得沉悶與無趣。
無力,是36歲的你,最深刻的感受。
05.
42歲——牛頓第三定律
牛頓第三定律:力的作用是相互的,且同時發生,愛恨同理,種如是因,得如是果。
有人說:婚姻有兩種,一種叫搭夥,一種叫餘生。
在我看來,婚姻還有另一種狀態:初心是餘生,日常成搭夥。
明明是奔著餘生去的兩個人,結果成了搭夥過日子的合租夥伴。
這是很多人不曾想過,卻又不得不面對的現狀。
臺灣有一部短片,叫《餐桌上的陌生人》,便是講這個的。
短片的主角是一對結婚多年的夫妻。
他們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彼此卻成為了最熟悉的陌生人,曾經無話不談的他們,現在談話,除了日常必要的交流,就只剩下了敷衍。
一個忙著工作,一個忙著生活,表面上是夫妻,背地裡卻只是室友。於是在42歲那年,曾經期待的婚姻,最終變成了“喪偶式”婚姻。
很多人想不通,為什麼會這樣,是他變了,還是我變了呢?
其實,是他們都變了。
感情出現問題,任何一方都有責任。
當我們覺得對方變了,變得不再體貼、不再溫暖,變得冷漠、自私的時候,興許,那時的我們也變了。
可能變得不再那麼容易滿足,變得越來越強勢,也變得越來越脆弱敏感......
時針的軸不停地旋轉,萬事萬物都在發生改變,包括42歲的你,和42歲那年的愛情。
我們對愛情,已經沒有任何奢求,只求日子,能夠平淡過下去,只求和他,能夠和平過下去。
而這,已是生活裡,最大的奢求了。
朱生豪說:
“大概一個人,少年時是詩人,中年時是小說家,老年時是散文家。”
這句話,形容一個人對於愛情的理解,同樣恰當。
年少時,愛情是一首詩。
如日之升,如月之恆,如糖潤在口間。
青年時,愛情是一部小說。
底色是悲涼,而過程,有些甜,也有些苦。
再長些時,愛情是一本散文集。
細水長流的日子裡,到處都是細碎的小事。
而我們,便是這個手持筆墨的作家。
每個年齡的愛情,對我們都是一場挑戰。
是揮斥方遒,還是封筆藏牘,全在於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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