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 大餘縣一男子消費欠賬被起訴,拒不出庭應訴被缺席判決還錢

大餘縣一男子消費欠賬被起訴,拒不出庭應訴被缺席判決還錢


吃“霸王餐”拒不應訴 法院缺席判“沒商量”

10月18日,大餘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了一起“霸王餐”案,一審判決鄧某應向酒吧工作人員王某還款6800元。

大餘縣一男子消費欠賬被起訴,拒不出庭應訴被缺席判決還錢

2019年9月,鄧某幾次帶著朋友到大餘縣一酒吧喝酒消費,每次喝酒後,都帶著醉意說下次一起付。9月15日,鄧某再次消費結束後,酒吧工作人員王某要求鄧某必須將幾次的費用付清,鄧某仍然以沒有帶錢為由,向王某出具了6800元的借條一張,並約定當晚6點前付清。此後,鄧某既不向酒吧或王某付款,也不接王某的電話,王某遂於2019年10月9日訴至法院,要求小鄧支付全部餐飲費6800元。

大餘法院受案後,兩次電話通知鄧某進行調解,但鄧某均未到庭,對於鄧某的不誠信行為,法院立即向其發出開庭通知,鄧某仍拒不到庭應訴,該院遂缺席審判並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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