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餘縣公安局戶政科辦證指南(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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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居民戶口簿
一、辦事流程
當事人提交材料齊全,由戶籍窗口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後,當即辦理。
二、申辦材料
1.本人申請;
2.戶主身份證。
三、收費標準
免費
四、辦結時限
受理當天辦結
02
出生入戶
1.出生醫學證明;
2.父母一方的戶口簿;
3.父母的結婚證(非婚生育說明);
4.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人員,需同時提供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
5.父母其中一方為少數民族的需父母雙方到場填寫民族成份確認書;
受理當天辦結(滿6週歲以上人員出生入戶需戶政科審批)。
03
收養申報
一、辦事流程
當事人提交材料齊全,由戶籍窗口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後,報縣局戶政科審批後落戶。
二、申辦材料
1.公民個人收養未辦理戶口登記的人員,收養人可以憑本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
2.1999年4月1日《收養法》修改決定施行前,公民私自收養未辦理出生登記的子女的,收養人可以憑本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收養公證書,向派出所申報戶口登記;
3.對無法確認其親生父母的非親生子女落戶,必須報請公安刑偵部門採集生物檢材進行DNA檢驗,錄入全國打拐DNA信息庫比對,確認非被拐賣兒童後,再辦理入戶手續。
30個工作日
04
姓名變更
一、辦事條件
1.宗教名與世俗名改換的;
2.因收養或解除收養關係及父母離異或再婚等原因需變更子女姓名的;
3.姓名或者姓名的諧音違背公序良俗或有辱人格或易造成性別混淆的;
4.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5.在同一學校或工作單位內姓名完全相同,給生活、工作帶來不便的;
6.因戶口登記機關工作失誤,造成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人口信息管理系統記載的姓名不一致的;
7.婦女原冠夫姓申請去掉夫姓,或稱氏改為姓名的;
8.公安機關認為確需變更姓名的其他情形。
二、辦事流程
當事人提交材料齊全,由戶籍窗口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後辦理(16歲以上的由縣局戶政科審批)。
三、申報材料
1.申請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未成年人還須提供監護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婚姻證明);
2.學校證明、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准予變更證明;
3.本人或者監護人雙方到場提出書面申請;
4.其他相關證明。
四、收費標準
免費
五、辦結時限
3個工作日
05
出生日期變更
一、辦事流程
當事人提交材料齊全,由戶籍窗口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後受理審核,由派出所報縣局戶政科審批後報市局戶政處審批,派出所辦結。
二、申辦條件
出生日期不得變更。對公民實際出生日期與居民戶口簿登記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可以申請更正並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公安機關原始戶籍資料或原始《出生醫學證明》;
3.原始戶籍資料登記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更正情況說明。
三、溫馨提醒
公民申請變更出生日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
1.組織、人事部門管理的幹部,本人要求確定或者更改的;
2.本人使用《出生醫學證明》申報戶口,後又提供登記有不同出生日期的《出生醫學證明》,要求更改的;
3.正在服刑、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
4.公安機關規定不予辦理的其他情形。
30個工作日
06
民族變更
1.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父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設區市人民政府民族工作主管部門批准變更民族成份的證明。
溫馨提醒:年滿20週歲的公民要求變更民族成份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不予辦理。
07
性別變更
一、辦事流程
當事人提交材料齊全,由戶籍窗口工作人員審核後報縣局戶政科審核,派出所辦結。
二、申辦材料
公民實施變性手術,申請變更性別登記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未成年人申請變更性別登記的,還應當提交其監護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國內三級以上醫院出具的性別鑑定證明或者司法鑑定部門出具的證明。
3個工作日
08
戶主變更
二、申報條件
1.原戶主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的;
2.原戶主出國(境)定居或者加入外國國籍的;
3.原戶主戶口遷出的;
4.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發生轉移,現房屋所有權人或者使用人認為需要變更的;
5.其他特殊原因應當變更戶主的。
三、申報材料
1.居民戶口簿;
2.新戶主居民身份證;
3.戶內成年人及房屋產權人協商一致的書面意見。
受理當天辦結
09
死亡註銷
1.死亡證明;
2.死亡公民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10
入伍註銷
1.入伍通知書
2.應徵公民居民戶口簿
三、收費標準:
免費
四、辦結時限:
受理當天辦結
11
戶口遷移
(一)省內(市縣內)戶口遷移一站式
一、辦事流程
當事人提交材料齊全,當事人提交材料齊全,由入戶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工作人員受理並打印落戶審批表;其中直系親屬三投靠(夫妻投靠、父母與子女相互投靠)、購房、幹部調動、現役軍人家屬隨軍遷移落戶的,派出所戶籍窗口當場開具準遷證;其他原因遷入由戶政科審批後開具準遷證;隨後入戶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入戶。
二、申辦材料
1.雙方戶口簿
2.結婚證
3.其他證明材料
(二)省外戶口遷入
一、辦事流程
當事人提交材料齊全,由入戶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工作人員受理並打印落戶審批表;其中直系親屬三投靠(夫妻投靠、父母與子女相互投靠)、購房、幹部調動、現役軍人家屬隨軍遷移落戶的,派出所戶籍窗口當場開具準遷證;其他遷入由戶政科審批後開具準遷證;申請人持準遷證到遷出地派出所開具遷移證,隨後由本人到入戶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入戶並辦理身份證。
40日內
12
遷移證
一、辦事流程
當事人提交材料齊全,由各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打印。
二、申辦材料
1.遷移人戶口簿;
2.准予遷入證明或者錄取通知書、入學須知、大中專畢業證、人力資源部門落戶審批表;
3.其他材料。
13
申領、換領、丟失補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1.戶口簿或身份證(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不再提供居民戶口簿);
2.二代證照片回執單。
三、收費標準
首次申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免費,期滿換領工本費20元/證,損壞丟失補領工本費40元/證。
四、辦結時限
30日內
五、收費依據
財綜[2012]97號
14
異地換領、丟失補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一、辦事流程
當事人提交材料齊全,由戶籍窗口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後,當即辦理,同時登記流動人口信息。
二、申辦材料
1.戶口簿或其他有相片的證件;
2.二代證照片回執單;
3流動人口登記表。
三、收費標準
期滿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本費20元/證,損壞換領、丟失補領工本費40元/證。
財綜[2012]97號
15
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
一、辦事流程
當事人提交材料齊全,由各派出所戶籍窗口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後,當即辦理。
二、申辦材料
1.二代身份證領取憑證。
三、收費標準
10元每證
16
居住證登記回執、居住證
(一)居住證登記回執
一、辦事流程
當事人本人提交材料齊全,由各派出所調查核實後,當即受理打印。
二、申辦材料
1.審批表;
2.身份證原件;
3.居住證明。
(二)居住證
一、辦事流程
江西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已滿半年的,當事人本人提交材料齊全,由各派出所調查核實受理制證;實際居住滿半年的交戶政科審核無誤後,派出所制證。
二、申辦材料
1.居住證審批表;
2.身份證原件;
3.本人半年以上的社保、房產證、工商營業執照、學生證或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材料;
4.居住證明。
居住登記已滿半年的3個工作日,實際居住滿半年的5個工作日
17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一、辦事流程
當事人提交材料齊全,交縣行政服務中心公安局戶政窗口審核無誤後,當即受理。
二、申辦材料
1.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合法穩定就業、居住、連續就讀材料;
3.照片回執單
三、收費標準
首次辦理免費,換領、補領參照《居住證暫行條例》執行
四、辦結時限
20個工作日
18
邊境管理區通行證
一、辦事流程
當事人提交材料齊全,由各派出所初審蓋章,交縣行政服務中心公安局戶政科窗口審核無誤後,當即受理。
二、申辦材料
1.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
2.一寸彩照2張;
3.邊境管理區通行證申請表。
如有疑問,可電話諮詢☟
戶政科:0797-8717182
(行政服務中心戶政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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