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 公安縣5名被不實舉報的幹部獲澄清正名

您當前的位置 :新聞中心>荊州社會正文 來源: 荊州新聞網 時間:2019-11-30 18:05

荊州新聞網消息(特約記者 夏峻 通訊員 陳白雲)一份舉報,若實,有利於幹部成長,反之,會影響黨員幹部聲譽,自損舉報者形象。11月25日,公安縣紀委監委發佈通報,向誣告陷害者亮劍,為受到不實舉報的5名幹部澄清正名。

此舉是該縣堅持嚴管厚愛幹部的鮮明導向,保護幹部幹事創業的有力之舉,贏得幹部群眾紛紛點贊。

“一個地方要高質量發展,關鍵在於激發幹部多做實事、力做大事、少做錯事、不做壞事、實事求是的責任和使命,提升幹部勇於擔當、敢於創新、善於作為的能力!”公安縣委一班人高度統一思想。

近年來,縣委出臺了《關於建立容錯糾錯激勵幹部幹事創業工作機制的實施細則(試行)》,並認真貫徹執行“鄂紀勵十二條”,全力營造正氣充盈的政治生態和擔當盡責的幹事創業環境。

本次通報的5起案例,其舉報的內容包括“帶病提拔”“不作為”“亂作為”“利用國家資金謀私利”等,經該縣紀委監委核查組調查核實,均為不實舉報。其中一例舉報是,今年8月,群眾實名反映鬥湖堤鎮黨委幹部謝某在處理所包村詹橋村九組土地閒置、魚池承包等事務時不作為。經查,鬥湖堤鎮黨委對群眾反映應處理的事項高度重視,多次協調有關部門積極調處,幹部謝某作為包村幹部先後19次主持召開協調會進行調處。縣紀委監委核查組及時將調查情況向實名舉報人進行了當面反饋。

今年以來,公安縣紀委監委每收到反映黨員幹部存在問題的實名舉報,本著既對組織負責又對幹部負責的原則,秉公調查核實,對反映不實或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幹部存在問題的舉報,在全縣探索推行“反饋+通報+宣佈”方式,及時為受到不實舉報的黨員幹部澄清正名。

受到不實舉報的鬥湖堤鎮黨委幹部謝某在第一時間閱讀“正名通報”後,如釋重負,他說:“感謝組織為我消除影響,今後幹事創業更有底氣了!”

“讓擔當者、負責者有‘舞臺’,讓誣告者、陷害者沒‘市場’”。該縣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王君表示,將加大對不實舉報甄別力度,加大對誣告陷害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大對不實舉報澄清正名力度,形成常態機制並長期堅持,用鐵肩膀為敢擔當、敢負責、敢幹事的黨員幹部“保駕護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