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0 【實證紀法】黨委(黨組)如何落實《問責條例》規定的問責工作主體責任

(原標題:黨委(黨組)如何落實《問責條例》規定的問責工作主體責任?既要加強領導統籌又要積極主動開展問責)

全面從嚴治黨,黨委(黨組)擔負主體責任。用好問責這把利器,是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以下簡稱《問責條例》)規範和完善了問責主體、情形、程序和方式等,強化了問責工作的政治性、精準性、實效性,進一步明確和夯實了黨委(黨組)在問責工作中的主體責任。落實好《問責條例》規定,各級黨委(黨組)要把握好問責工作的政治定位,既要加強領導統籌,又要積極主動開展問責,真正把問責工作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把握定位原則,切實做到“兩個維護”。黨內問責本質是政治問責,核心指向是看“四個意識”強不強、“四個自信”堅定不堅定、“兩個維護”堅決不堅決。《問責條例》把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明確為黨的問責工作的指導思想,在問責情形中進一步對“四個意識”不強、“兩個維護”不力等失職失責問題進行了細化具體化。黨委(黨組)應牢牢把握問責工作的政治定位,善於從政治上審視分析,透過現象看本質,劍指踐行“兩個維護”中存在的種種問題,以強有力的問責,確保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與黨中央同心同向、步調一致。近年來,湖南省委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三大攻堅戰、掃黑除惡、減稅降費等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對貫徹落實中置若罔聞、應付了事、弄虛作假、陽奉陰違等問題嚴肅問責。堅決查處了洞庭湖區下塞湖非法矮圍、長株潭城市群生態綠心地區違規建別墅等問題,確保黨中央政令在湖南落地生根。問責要突出政治責任,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實踐中,湖南省委緊盯在黨的建設、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領導責任開展問責,針對臨湘市相繼發生3名市級領導幹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冷水江市多名黨員領導幹部長期參與賭博問題進行問責,分別對這兩個市的市委書記、紀委書記給予了紀律處分,彰顯了黨委(黨組)開展問責的政治站位和政治導向。

加強領導統籌,切實履行主體責任。一些地方出現問責不力,黨委(黨組)組織領導不到位是一個重要原因。《問責條例》要求“黨委(黨組)應當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問責工作的領導”,進一步明確、壓實了黨委(黨組)開展問責的主體責任。各級黨委(黨組)應發揮好在問責工作中的領導作用,及時聽取、審議有關問責工作的情況報告,研究解決問責工作中的疑難問題。要把黨的領導貫穿問責工作始終,既管結果,又管過程,在問責啟動、調查、作出問責決定等環節嚴格把關,發現不當問責應及時予以糾正,確保問責嚴肅、規範、精準、慎重,防止問責不力或者泛化簡單化等問題。應把履行問責責任情況納入黨委巡視巡察、日常抓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問責工作做得差的地方或部門加強約談提醒,督促用好問責利器,推動問責制度剛性運行。實踐中,為加強對全省問責工作的領導,湖南省委在省紀委監委專門設立問責辦,負責統籌協調全省問責工作,並就政策把握、問責建議等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省委請示報告,督促指導各級各部門按照省委要求開展問責工作,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壓實責任擔當,切實自行開展問責。長期以來,一些黨委(黨組)以及黨的工作機關在思想認識上存在誤區,片面地認為問責是紀委一家的事,發現或收到問責線索不自行開展問責,而是向紀委移送,然後不聞不問,當“甩手掌櫃”。針對這些問題,《問責條例》對黨委(黨組)、紀委及紀委派駐(派出)機構、黨的工作機關三類問責主體的職責作了具體細化規定,有利於各個主體各司其職、各盡其責。黨委(黨組)在問責工作上要積極主動,既當好指揮員,也要當好戰鬥員,對一些重大事故、重要事件要主動啟動問責調查程序,牽頭成立責任調查組。對失職失責的黨組織或黨的領導幹部,適合運用第一種形態如檢查、通報、誡勉等方式進行問責的,黨委(黨組)自身就可以作出決定並實施,而不是都推給紀委去做。對應啟動問責調查而未及時啟動的,黨委(黨組)應責令有管理權限的下級黨組織啟動,必要時也可以直接啟動問責調查。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在問責工作上親自抓、作表率,既掛帥、又出征,重要問題親自部署、親自過問、親自協調、親自督辦。洞庭湖區下塞湖非法矮圍問題曝光後,湖南省委高度重視,要求進行徹查並啟動問責調查,省委書記杜家毫兩次到現場檢查督促工作,省委常委會兩次專題聽取調查情況彙報,省紀委監委成立以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主任傅奎任調查組長的專案組,對涉及25個單位的62名國家公職人員進行了追責問責,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

強化整改使用,切實做好“後半篇文章”。問責本身不是目的,而是為了解決問題,推動擔當作為,必須做好問責“後半篇文章”,才能彰顯問責初心,釋放問責潛力。做好問責“後半篇文章”,黨委(黨組)責無旁貸。《問責條例》規定,“問責決定作出後,應當及時向被問責黨組織、被問責領導幹部及其所在黨組織宣佈並督促執行”,“作出問責決定的黨組織應當加強督促檢查,推動以案促改”。在加強對問責決定執行情況監督檢查的同時,黨委(黨組)要積極推動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對問責案件進行剖析,督促被問責黨組織、被問責領導幹部所在黨組織開展警示教育,完善制度機制,堵塞監管漏洞。2017年對漣源市古塘鄉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圍標串標問題進行問責後,湖南省委積極推動以案促改,針對案件暴露出的公共資源招投標領域問題,先後出臺禁止“提籃子”“打牌子”等規定,在全省開展專項整治,取得良好成效。《問責條例》提出“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並重”的原則,要求“正確對待被問責幹部,對影響期滿、表現好的幹部,符合條件的,按照幹部選拔任用有關規定正常使用”。黨委(黨組)要做好被問責幹部重新使用的責任主體,樹立正確用人導向,對知錯能改、勇於擔當、各方面表現突出的要按照相關規定正常使用。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要在黨委(黨組)領導下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做好相關工作。被問責幹部所在黨組織要採用回訪、談話等方式,加強對被問責幹部的教育管理監督,使其放下包袱、輕裝上陣,提振精神、擔當作為。


(本文刊載於2019年第24期《中國紀檢監察》,作者:湖南省紀委監委 丁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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