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嫁出去的女兒,有義務贍養父母嗎?

AHTV法治時空


嫁出去的女兒,毫無疑問,當然是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的。

這是國家法律規定的,誰也不能逃避贍養父母、贍養老人的責任和義務。作為子女,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也不管是嫁出去了的女兒,還是未嫁出去的女兒,如果不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法律都是可以追究他們的責任的。只要是子女,不分男女、不管婚嫁,都應該贍養父母,概莫能外。

至於題主說的,應該是農村的情況。

的確,中國大多數的農村地區基本都是這樣的。家裡的田、地、房子、財產,基本都是傳給或分給兒子,不會給女兒。

女兒基本上都是在出嫁時,家裡會備置一份陪嫁的嫁妝,至於大小、多少、厚薄,全由父母親及家庭財力決定。嫁人之後,家裡的一切,似乎就真跟女兒沒有多大關係了。

這也是為什麼中國千百年來,尤其是廣大農村,一直流傳著一句家喻戶曉的古語: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直接印證了中國女兒出嫁後,在孃家的地位和狀況。

當然,這話是明顯帶有很重的封建思想色彩的。我們現在已是現代社會,這種觀念是應該摒棄掉的。現在在國內的城市裡,這種思想的確是已經改變了,在家庭財產面前,兒子、女兒基本上都一樣了,然而,農村還是不行,女兒出嫁從夫的狀況很難改變。

但需要說清楚的是,農村人多數情況下,家裡有事或父母出現狀況時,基本也是兒子的事,嫁出去的女兒除了看望、照料等瑣碎事情外,其它涉及錢財的事基本不管,或許這也算是一種變相的平衡吧。

象題主說的這種情況,父母親病了打電話要女兒承擔醫療費用的事,還是不多見的。這種事,存在幾種可能,一是兒子非常窮困,根本無為承擔費用,二是兒子極其不孝,不願承擔費用,三是兒子非常計較,一定要姐姐或妹妹一起承擔費用,四是父母偏心兒子,認為女兒應該承擔費用。

總之吧,無論是哪種情況,作為女兒,儘管生活在農村,儘管已經出嫁,但無論如何,畢竟是生你養大你的父母,既然是他們病了,也電話向你要錢了,還是能出就出吧,至於出多少、怎麼出,你可以根據你孃家和自己家的情況而定。

有能力多出點,沒能力則多跟哥哥、弟弟、姐姐、妹妹們一起商量,共同承擔費用,一起解決父母親的問題,讓老人健健康康康、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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