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女方让我签婚前协议,不管什么原因离婚所有财产都归女方,我该签吗?

眼镜看未来


首先,从社会角度分析这个问题。人们往往感性的认为女性是天然而绝对的弱势群体,财产握在女性手里会让女性更有安全感,从而增加婚姻的稳定性。签了这个协议就可以防止人老色衰被丈夫抛弃,孤儿寡母走投无路的悲剧发生。

殊不知现代女性各方面并不绝对弱于男性。有相当比例家庭离异的主要原因和过错是双方各占一边,甚至大半在女性一边。比如心思用在子女教育,对丈夫缺乏关爱理解支持。个人卫生生活习惯等原因引发夫妻生活不和谐。败家娘们买买买,不善理财经或投资失败导致家庭经济窘迫拉低生活品质。还有很多诸如红杏出墙等等会引发口水战的就不列举了。

有许多男士婚内并无不可饶恕的过错。净身出户后往往会因为经济上穷愁潦倒,很难再次谈恋爱结婚。更有甚因为感情打击和长期压抑,想要自我麻醉从而走上了抽烟酗酒,嫖娼赌博这条不归路。

其次,再从法律角度分析这个问题。婚姻法等等相关法律条款已经十分健全。如果真的有离婚那一天。即使有婚前协议,男方没有明显过错的情况下女性主动提出离婚,都很难真正按照协议执行拿走全部财产。只是想要回财产会增加诉讼成本,让律师多赚钱而已。

从阴谋论角度分析。(只为帮助题主解决实际问题,围观群众不喜勿喷)假如婚后妻子变心,又担心主动提出离婚会失去财产权。会不会故意不履行婚姻义务迫使男性提出离婚?比如:借口工作原因拒绝家务。借口业务应酬拒绝陪丈夫玩耍。借口生理周期和其他身体健康原因拒绝性生活等等……同时放宽零花钱,放任丈夫晚上很晚回家也不过问。最终把丈夫推向婚姻的另一边导致丈夫犯错甚至出轨?设想一下,一年没有像样的性生活,每天回家看到穿的邋里邋遢的妻子,说话还没好声好气。自己口袋里又有大把的零花钱谁敢保证不犯错误?又会不会丈母和娘七大姑八大姨介入夫妻生活太深每天叨逼叨引发矛盾,争吵甚至大发雷霆动手开撕?

除了神仙谁都有可能犯错,一旦犯错对簿公堂,失去全部家产的代价是不是太重了?如果财产中包括父母资助的部分,害得老人陪着受伤就更不划算了。

社会和法律的说完了最后再从感情角度谈一下吧。什么样的未婚妻会提出这样的协议要求?能提这种要求的基本也就和真心相爱,互相信任,志同道合,相濡以沫这些美好的词没什么关系了。

剩下的也就是同床异梦,同林鸟,家贼难防,搭伙过日子,凑合对付这些词了。这样的婚姻不可怕,很多家庭都这样。但可怕的是对方手里还捏着全部家产。

车轱辘话说回来,即使有了这协议,婚姻也不见得幸福稳固。俗话说淹死的都是会游泳的。妻子捏着这份协议,就像捏着自己的要害,会不会有恃无恐,婚后不讲平等盛气凌人,居高临下?从某种角度讲这协议不会强化婚姻稳固,反而会引起内心的隔阂。

结婚证本身其实就是法律文件。背后是整部的《婚姻法》。男女双方都受到保护同时也受到约束。有了法律才能让潘金莲和陈世美不至于肆无忌惮。结婚证在手,谁对不起另一方都吃不了兜着走。既然有了婚姻法,这协议是不是多此一举?当然有些情况特殊,可以有补充协议。比如妻子是空姐,明星,运动员什么的。为了事业,结婚后一定时间不能要求生孩子甚至公开婚礼。

旧社会的婚姻制度男人三妻四妾,女人却要三从四德。这是对女性的不平等压迫。

新社会的婚姻法也不会是专为报仇,反过来压迫男性的。掌握房产证银行卡就可以有恃无恐?就可以彻底解放?就可以在家当公主,为所欲为?不爱自己的丈夫了男人还不敢放个屁?不可能的。妻子该做的都得做。那一样对不起丈夫的一样法院告他去。

协议签不签还是看自己,如果题主不确定你们是不是真心相爱,只是搭伙过日子。我觉得年轻人还是慎重考虑吧。晚结婚甚至不结婚也不犯罪。想象一下,万一哪天自己病了,失业了,对方嫌弃自己不要自己了。而且还有这种协议捏在手里是啥感觉。[捂脸]

如果确定是真心相爱,女方只是童年阴影,性格缺陷,天性多疑,缺乏安全感或者被前几个男朋友骗伤了。就当是哄哄她,签了字也无所谓。婚后好好过日子,再牛逼的文件也是纸做的,压在箱子底下不拿出来用,几十年就发黄,几百年就成灰了。最后祝题主幸福美满。


凡凡有点丑


从法律关系,给你一点建议:

(1)婚前财产协议具有有效性,请你一定要谨慎而为,虽然“无情”,但女方可能是想处于对自己的保护。

(2)但如果女方说不签婚前协议,就不结婚。拿你保留好证据,放心好了,因为婚前协议干涉婚姻自由,是无效的。

(3)婚前协议的建议

1、不管什么原因离婚所有财产都归女方,这个条款无论如何都不太合适。我觉得,至少应该改为因男方出轨原因等,才能把离婚所有财产多分给女方。

2、明确下“财产”的范围,财产必须是婚后共同财产,结婚前你个人的财产一定不能算入协议呢。

3、千万不要为了结婚,而自愿签了不平等协议。


法律小团子


你要是资不抵债呢,上往外面找高利贷公司想法借100万,别管借几家,,马上去离婚,分给他50万的债务


越野e族


你TM的缺媳妇,还是咋滴,人就分男女,不是男人就是女人,你不和她结婚了,不就完了,都这么干了,你结婚后也不一定好过,还不及时止损,光说男多女少,我朋友圈一个剩女憋的一天发好多条。你不会找别人啊。非要这个女的,还谈感情,有感情这么办事,这男人平时绝对挺墨迹,相处老惯着女的,让女的蹬鼻子上脸,你平时有些原则,也不至于到这地步。


寻觅只缘


这种协议当然不能签,明显是不平等条约。最典型的例子例如女方哪天出轨,然后男方顶着一顶绿油油的帽子,还得净身出户,这说得过去么?

正常的婚前协议一般是区分双方的婚前财产,同时约定双方的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这种婚前财产协议是平等的,合法的。即使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一方在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离婚时也是要给对方补偿的。国外常见的案例就是拥有优势地位一方,给予另一方赡养费。

回到题目上,题主所说的婚前协议简直就是不平等条约。女方可以无论什么情况,均取得家庭全部财产。男方简直签的就是个包身工协议。如此缺乏平等基础的婚前协议,当然不能签。

其实这种协议就算签了也没有用,真要闹到法院,男方可以主张显示公平而撤销。当然从另外一个角度,也许是题主女友没有安全感的表现,这种婚前恐惧症也是有的,需要好好劝导。


磊哥解说


婚前女方让你签协议,这个协议还是单方面责任的一个协议,该不该签?从这个问题中看得出来以下几点:一,你很爱这个女的;二,你并不想签名;三,这个协议完全不合理。下面请看书生详细分析。

恋爱和婚姻不一样

是的,你爱她,不然你也不会在女方提出这么过分的要求时,没有断然拒绝,而是向大家寻求意见。遇见一个自己真正爱的人不容易,所以会愿意付出,甚至无条件付出。这一点可以理解。

但是,恋爱和婚姻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状态,恋爱的甜蜜可以冲淡很多矛盾和争端,而婚姻是生活,生活中的琐碎小事会反噬甜蜜,所以,结婚不仅仅是一种仪式,更不是一本证书,而是由恋人转化为家人的过程——只有成为家人,才能互相容忍,互相扶持过一辈子。

书生记得很深刻的一句话,是马克思先生说的:

要想美好地度过一生,就只有两个人结合,因为半个球是无法滚动的,所以每个成年人的重要任务就是找到和自己相配的一半。

婚姻是一辈子的选择,相濡以沫并不容易。

平等是婚姻的基础

很显然在这个协议,是不平等的。

当婚姻有了一个不平等的开头,那么,往后数十年的生活,你能过得好么?不妨设想一下,以后一些生活琐事中,你的女人动不动拿出这个协议来要挟你,你会是什么感受?男人都是好面子讲尊严的,如果为了结婚而签下这个协议从而在婚姻里扮演一个长久憋屈的角色,书生不相信你可以忍受很久。

平等是婚姻的基础。结婚前她就不信任你,婚后岂不是处处得受到猜疑?凭什么不管什么原因离婚所有财产都归女方?说句不好听的,如果是她出轨呢?错在她,后果你来背?只能说,这个女人的心机颇深,为她过于付出不值当。

书生建议

上述的观点已经很明确了——不要签,兄弟!书生相信,往往但凡你还保持着理智,有着对生活的独立的思考和向往,就不会同意这个无理可笑的要求。当然,最后的决定权还是在你手里,祝你幸福美满!


希望以上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我是窃心书生,走心执笔,破情感难题。谢谢你的喜欢!


窃心书生


基于买卖公平的原则,既然对方提出一个无限制的权利,你也可以获得一个对等的。比如男方有离婚的唯一决定权![大笑][呲牙][捂脸]


妄言无声


肯定不能签,签了也无效。女人需要安全感,男人就不需要?自己不自信,又叫别人怎么相信自己?所以别把不安全感强加给对方。现在法律相对平等,不会支持“不平等条约”。看看婚姻法在没修改之前,多少男人因为离婚倾家荡产,而女人却空手套白狼!如今那些嚷嚷法律不平等的女人,没素质,不能娶,宁愿光棍!


醉笑云烟69


大兄弟,这不是考虑该不该签的问题,你应该考虑该不该结的问题。还用拿出来问吧?

好吧,我总算明白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其可恨之处。

以兄弟你这智商和情商,以后事还多着了。


鹿鹤正三观


意思是女方可以为所欲为了,包括任何事,无论是她背叛了你,还是你背叛了她,所有的都是她的,这太自私了,不能签这种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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