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1 商報專訪|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排汙監管將走向行業全覆蓋、精細化

2017年夏至,北京市環境監管翻開新的一頁——北京市排汙許可證管理模式正式“上線”,下發首批排汙許可證,“一證式排汙”成為企業規範操作。兩年探索下來,環境部門和企業嚐到了該管理模式的“甜頭”。日前,北京商報記者對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張乙銘進行了獨家專訪,據她透露,北京去年以來加快推進排汙許可證核發,預計今年基本完成計劃內的核發工作。而據瞭解,在大力推進重點行業排汙一證式監管後,排汙精細化、全行業化監管也被提上日程。

發放提速持證排汙企業將達1.2萬家

“2019年我們總共發放了排汙許可證6364張。今年的話,基本實現計劃內的發放任務,屆時全市持證排汙的企業將達1.2萬家左右。”張乙銘告訴北京商報記者。

實際上,排汙許可證管理制度經歷了長時間“摸著石頭過河”的探索後,於2017年開始全面啟動。近兩年,管理部門在默默“憋招數”的同時,媒體對於這一領域的報道也零星可見。

截至發稿,記者在搜索引擎上輸入“北京排汙許可證”相關字眼,網頁提示基本是本報此前發過的幾篇相關報道。

根據本報此前報道,2017年6月,北京市環保局(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前身)指出,該年6月底將全面完成火電、造紙等行業22家企業的排汙許可證核發工作,凡按規定時間未能申請到許可證的,將不許排汙。

至2019年3月,記者從市生態環境局獲悉,截至2018年底,本市已完成火電、造紙、鋼鐵、水泥、石化、屠宰、澱粉、陶瓷、水處理9個行業294家企業核發。其中,順利完成140家汙水廠核發工作。

而據張乙銘透露,北京市2019年核發排汙許可證達到了6364張,顯然比前兩年核發速度加快。張乙銘提示,持證排汙還要靠企業自覺。今年,在主管部門核發工作啟動後,企業如果拒絕申報排汙許可證,那麼環境主管部門將進行處罰,通過強制手段來推進企業申報。

“今年底基本發放完計劃任務,而按照統計部門的分類,2020年以後可能就不再有重點行業的區分,全市或將圍繞國民經濟的108個行業,實現排汙許可證全覆蓋。”張乙銘告訴記者。

依託排汙監管

推進環保與經濟良性互動

排汙許可制,被認為是固定汙染源監管制度體系的核心,其中,企事業單位的治汙主體責任,又一直是排汙許可證管理制度的核心之一。

企業作為經濟的細胞,承載著推動國民經濟發展的任務。一旦觸及這個話題,就不得不探討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之間的關係。

多年在生態環境領域深耕,張乙銘自有一套邏輯:“如果把發展看作一枚硬幣的話,那麼環保工作和經濟工作就是這枚硬幣的一體兩面。”

通過多年的觀察,張乙銘指出,政府對環境保護進行監管時,會對環境容量進行預測和估算,排汙相關數據庫也在不斷完善,在針對企業排汙監管方面,如果企業排汙超出了環境容量,那麼就不得不考慮推進產業升級。

“以排汙為切入口,通過環境方面的反饋,我們能夠提前診斷經濟是否為不正常的過熱、是不是有損壞和過剩,這是在倒逼企業節能減排。”以產能過剩為例,張乙銘進一步解釋,與發達國家相比,在消耗同樣社會資源的前提下,別的國家產出高質量產品,我們企業生產質量參差不齊,產品賣不出去就過剩了,而且還是低端產能。

張乙銘指出,忽略環境保護的發展之路,哪怕今天賺了錢,明天也會加倍還回去。在她看來,在謀劃經濟的同時一定要考慮環境,企業發展從環境的角度出發,通過走高精尖發展、可持續的發展的路子,環境越好經濟也會越好,這是一個良性的循環。

企業的實踐,從某個層面驗證了她的看法。“我們每隔一個季度就上交一次排汙許可證執行報告,對自身排汙情況嚴格把控。”北京太陽宮燃氣熱電有限公司環保安全專業主管王五清此前告訴北京商報記者,通過初期的試點,該公司在清潔生產上有了很大改進。2017年,這家公司成為北京首家正式獲得附有國家統一編碼的排汙許可證企業。

“當然,如果以後以排汙許可證作為依託,推進氮氧化物之類的大氣汙染物排放,像碳排放一樣在一個規範化的市場上進行交易,全行業也就能在控制總量不變的情況下,推進產業的整合,加快優勝劣汰,實現清潔生產。”王五清補充建議道。

推進監管精細化、全覆蓋

排汙許可制度,可以說是環境監管模式的一個升級版本。張乙銘通過對比原來的監管模式,道出了新制度具體的優越性。“原來,我們是從環評角度去監管,就管單個項目,在這一模式下,實際到了最後,底數總賬總搞不清楚。”

底數不清,就沒法做到精細化。張乙銘舉例,在涉及二氧化碳排放交易時,只有在把底數摸清的基礎上,才能保證交易具有可操作性。

而與原先制度不同,2017年以來排汙許可制度衍生出來一種新生的管理理念,強調的是隻要企業存在與自然界產生關係的生產行為,都要進行登記。

在國家統一標準下,企業如何排放、排放多少、超標排放如何處罰等,都進行統一的管理,那麼企業按照標準去操作就行了。

“排汙許可證對於企業排放設定了不同的標準和規範。確定了企業屬於什麼行業,所在行業裡什麼工序產生了什麼的工藝,用什麼原材料等信息,我們通過模型就能計算出企業的排放量,那麼通過排汙許可制度,我們也就能實現精細化監管了。”張乙銘介紹道。

張乙銘進一步指出,在這項制度的管理下,排汙許可證實際上已經超越了行政許可的意義和範疇,成為了信用管理的基礎,是構建誠信社會的一項重要制度設計。

在張乙銘看來,前期的試點,不可避免地存在探索的性質。“推行排汙許可證的頭一年,我們實行名錄制,但由於實踐經驗不足,我們發現這一模式下,開展分行業監管,便無法實現行業全覆蓋,或許會存在一些‘漏網之魚’。”

實際上,生態環境部已經對前期實踐的欠缺之處,有所察覺。日前,生態環境部部長李幹傑指出,要開展全國固定汙染源清理整頓,修訂《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分類管理名錄》,增加登記管理類,實現行業全覆蓋。

北京商報記者 陶鳳 彭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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