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小區地下車位不屬人防設施,不計公攤,開發商沒辦產權證,歸屬業主還是開發商?能買嗎?

活著77


沒辦,就是沒有產權,沒有就不能賣。據此,業主所謂的“買”,就是長期租賃。其實這個“租”,極其荒謬,就土地使用權而言,只要開發商沒有獲得權證,就說明是業主共有的,無論地上的下。設想,假設你租了一個快遞箱專用,要付租金,但佔用共有土地設置快遞箱並獲利的這個公司,是不是要向業主支付土地租金呢?一碼歸一碼,車位是開發商建的,使用要付費,土地使用權是全體業主的,使用也要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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