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75年参加工作至退休,因中途断交3年保险被社保免去前20年的缴费,怎么办?

过眼云烟256346596


楼主您好,1975年参加工作到退休,那么今年是2018年,从1975年到2018年。

一共是43年的时间。那么中途你如果断交三年的话,实际上你的累计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能达到40周年。

所以你所说的被免去前20年的缴费,这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因为本身从1975年到1992年这段时间是你的视同缴费年限。

那么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根据个人档案的相关记载来认定的,只要是你的个人档案中有着明确的记载,表明你曾经在这段时间工作过,那么完全可以认定你的这部分视同缴费年限。

然后从1992年开始是你的实际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根据你每一年实际养老保险的缴费来确定的,只要是你正常的参保养老保险的缴费,那么都可以认定你的实际缴费年限,所以说你说你中途只断交了三年,那么这种情况应该是能认定你40年的年限,而不是说是前20年都不能认定。



老王认为是不会免去20年的缴费的,实际上要看您是哪一年开始中断的,如果是92年底和93年初中断的估计是有一些麻烦的。老王的一个朋友就是这个时候中断的,因为如果这个时候中断中间的等同缴费时间就打不开,就不好计算。后来在信访办和原来单位的帮助下才打开视同缴费年限的大门,中间用了一年多的时间,补交了1万多元,但是最后所有的时间都补给了。拿到了该拿到的社保待遇,只是过程太曲折。如果您是其他的时间中断3年的话,那估计没啥问题的,补交上就好了,75年参加工作的,中途断3年保险被社保免去前20年的缴费是可能的事情,如果谁这么说,大可以曝光他。让他们重新去学习国家社保的精神。

老王认为除了历史的关键时刻92到93年外其余时间都可以补交的,您75年参加工作,到现在的时候,一共是43年的时间。按照正常计算可以计算40年的工龄,即便没有那3年也是可以光荣退休的。中途断3年保险被社保免去前20年的缴费的逻辑说不通,前20年就是75年到95年,这时候国家只有一个等同缴费的计算时间,是92年以前的。只要你有92和93年的纪录,以前的时间都是算数的。谁也不敢不认这个的,这是社保法的规定。老王认为可能中间有哪些误会吧。

老王建议您还是查阅好自己的档案,找好以前单位的证明文件,这个只要拿到社保那里最多15天就可以办理好了的,虽然补缴社保可能会麻烦,但是肯定是可以补交的。并且如果不想补交75年参加工作至退休,你还有40年的等同缴纳社保时间,这个是谁也无法拿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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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表述的情况,我分析你可能因为在当地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前遇到以下问题,1.被单位开除公职或除名,2.因触犯法律受过刑事处罚,3.因个人原因发生自动离职等等。根据原国家劳动部劳办发[1994]376号和[1995]104号文精神,企业对自动离职职工的处理,是指企业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职工作出除名处理。为此,因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根据上述两个文件的精神,自动离职人员与除名职工一样,其连续工龄的计算时效的溯及力问题,应从各地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作为自动离职和除名职工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

1、职工受开除公职处分的,其开除以前的连续工龄不得视同缴费年限。

2、辞退职工在辞退前的连续工龄及重新就业后的连续工龄应合并计算,仍可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建帐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缴费年限。

3、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之后因违反劳动纪律受到除名处理的职工,其除名前的连续工龄仍可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建帐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缴费年限。

4、实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之后作自动离职处理的职工,其视同缴费年限比照除名处理。

5、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之前已经作除名和自动离职处理的职工,其除名和自动离职前的连续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如你在1993年前后被单位开除或除名,将失去视同缴费年限17年,后又中断缴费3年,共计损失工龄20年符合政策规定。全国各地社保部门几乎都是按照以上精神在处理类似相关问题。本人退休前从事相关工作近30年,表示不敢相信一个普通的工作人员在不给你理由又在毫无政策依据的情况下,凭空抹掉一个素昧平生的职工20年缴费年限,没有人给他这么大的权力和胆子,应该是你避实就虚,隐瞒了问题的关键。如果题主觉得我的回答有问题我们可以私下交流。我敢大言不惭的讲,我的分析已经触及到了你问题的实质!


老夏57058533230


楼主您好,1975年参加工作到退休,那么今年是2018年,从1975年到2018年。一共是43年的时间。那么中途你如果断交三年的话,实际上你的累计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能达到40周年。

所以你所说的被免去前20年的缴费,这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因为本身从1975年到1992年这段时间是你的视同缴费年限。那么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根据个人档案的相关记载来认定的,只要是你的个人档案中有着明确的记载,表明你曾经在这段时间工作过,那么完全可以认定你的这部分视同缴费年限。

然后从1992年开始是你的实际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根据你每一年实际养老保险的缴费来确定的,只要是你正常的参保养老保险的缴费,那么都可以认定你的实际缴费年限,所以说你说你中途只断交了三年,那么这种情况应该是能认定你40年的年限,而不是说是前20年都不能认定。


社保小达人


75年参加工作至退休,因中途断交3年保险被社保免去前20年的缴费,怎么办?

一、基本情况分析:

1、75年参加工作,如到2019年退休,那么应该有工龄44年;也就是说,提问者肯定是男同志,60岁退休;

2、虽然不知道提问者所在的具体省份,无法判断您所在地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具体时间,但根据您的题意可以把提问者的社会保险缴费分成三个阶段:即20年、3年及被认可的21年实际缴费。

3、我国企业养老保险改革的时间,各省执行的时间并不相同,最早自1992年开始,最晚的是1996年1月开始。

二、根据以上的基本分析,可以判断得出:

1、提问者所谓的被免除的20年社保,应该属于视同缴费的年限;

2、断缴的3年应该是未执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或刚刚开始的3年;

3、被认同的21年社保应该是实际缴费的年限。

用一句话说,提问者所描述的“被免除”的20年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正好就是视同缴费年限。

三、为什么视同年限无法被认可呢?

1、视同缴费年限,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在国有单位或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正式工作,符合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必须由原始档案来证明。如果没有相关资料证明,那么,该段经历是无法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

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看看是不是档案丢失了,或者您当时的身份不是正式职工。

2、不知道提问者为什么会有三年的社保中断情况,恕我冒昧问一句,提问者这三年是否有违法行为,而被刑事处分了?如果是,那么即使原来有符合国家政策的连续工龄,那么也将被清零无效了,所以,也就不会有视同缴费年限了。

3、还有一种情况,是当年很多人“被下岗”甚至是“被除名”了。由于当年的历史情况比较特殊,出现了大批的下岗职工。很多单位为了完成任务,把不少职工变相除名了,并把相关资料在劳动部门备案,同时放进了个人档案。

在当时,很少有人会在意此事,认为就是个下岗的由头而已。但是,根据相关规定:除名职工的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要从实际缴纳社会保险开始算起,也就是说,视同缴费年限没有了,等到退休前才想起此事,已经晚了。这一点也是提问者失去了20年视同缴费年限的最大可能。

最后要说的是,少了20多年的视同缴费年限,对养老金的影响确实不小,但是很多问题已经很难去追究了。

很多遇到此类事情的人会感到很冤,但没有办法,我们还要面对新的生活不是?咱们还是开开心心地活着吧,您说是不?


老王观职场


同样我也是75年初中分配进工厂上班,也是2018年退休。

其实我与你似乎遇到同一个问题,我只是整整一年的时间没有缴纳社保。但是,无论你的三年,还是我的一年,都断在了92年底和93年初,这个社保开始的时间段,这在天津市退休,是个大大的问题:没有93年一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就无法打开衔接92年底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的大门。

怎么办?搞清楚中断保险时的历史(档案记录),去发生中断时的区社保单位申请。记住,这不是简单的事,我从六月份退休前开始办理,上周才批准我补缴,现在还在办理相关手续。这期间区社保和市信访办之间来回跑,最终得以解决。我的问题能够解决,主要是我的中断历史清晰,一定要清晰自己那一段的历史,不要自己都说不清来龙去脉。

如果你是天津的,希望能够帮到你。如果不是天津的,我就不清楚怎样帮你。


荞麦花991


这种情况比较特殊或异常。我认为应该先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才能对症下药,找出解决办法。根据题主的描述可以判断得出,题主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个问题的实质是探讨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时,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

1975年参加工作,2019年退休,应该是男同志,且60岁退休,由此可以推论得出,题主是1959年左右生人,16岁就参加工作了。1975年~1995年准视同缴费年限为20年,1995年~1998年养老保险断缴3年,1998年~2019年实际缴费年限为21年左右。

2019年退休时,如果20年视同缴费年限不被认定的话,就只剩21年左右的实际缴费年限了。缴费年限满15年的前提下,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没问题。但没有这20年,养老金待遇还真差不少。所以很应该搞清楚真正的原因,看是否还有补救的办法。

一、关于缴费年限那些事儿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分为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退休时计算的累计缴费年限应该是两者之和。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主要看人事档案里的材料。实际缴费年限的认定就看交到社保的真金白银。交了一年算一年,交了一个月,算一个月。

由于实际缴费年限是公民的个人财产,任何情况下都不可剥夺,所以一定不存在被免去的可能,因此可以推论得出,题主说的因中途断交3年保险,被社保免去的前20年的缴费年限一定是视同缴费年限。

题主是1975年参加工作的,算上这前二十年,可以进一步推论得出,当地是1995年建立企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当地建立企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的正式的,连续的,有人事档案记载的实际工龄,可以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二、什么情况下视同缴费年限不会被认定?

正常情况下,这20年应该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不被认定,属于异常情况,到底是什么原因,哪里出了问题呢?以笔者多年来的工作认识,认为有以下几种可能性,请题主逐一对照,应该就有答案了。

1、这20年是正式工龄吗?

各地建立企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的时间不同,大致的窗口是1992年~1995年。在此之前,在国企或大集体的正式工龄,才有可能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如果是临时工,没转正,没有编制,这样的工龄,是不被认可的。被废掉很正常。如果早前是临时工,后来转了正,临时工期间的工龄还是可以被认可的。

2、这20年是连续工龄吗?

一般情况下,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中间没有断档,是连续的,视同缴费年限才会被认可。当地是1995年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的,不知在建立之初,题主是否就参加了社保?

是的话,实际缴费年限就激活了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就连起来了。这20年的工龄就可以被认可。如果中间是断开的,不少地区,就不承认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了。或者说视同缴费年限没被激活。

3、这20年的工龄有充分的人事档案材料佐证吗?

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主要看人事档案里的材料。主要包括:招工表或报到证、转正定级表、工资变动表等。如果虽然有实际工龄,但档案丢失了、或档案材料不充分,有可能视同缴费就不被认可了。

4、如果这20年是正式的、连续的、有人事档案记载的连续工龄,什么情况下,会被废掉?

如果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单位除名,或视为自动离职,那么从前的视同缴费年限是不会被认可的,就废掉了。

三、视同缴费年限不被认定,怎么办?

1、如果属于第一、二种情况:不是正式的、连续的工龄

属于前述前两种情况之一的话,按照政策是没有办法认定视同缴费的,不补缴,就彻底被废掉了,任谁也是无能为力的。

问题是很多地区并不允许补缴,但也有些地区允许,所以要区分情况。如果题主所在的地区允许补缴,赶紧把那三年的养老保险费用赶紧补缴上,就可以激活那20年的视同缴费了,问题就解决了。

不过根据历史背景和相关经验判断,1975年参加工作的人,在一个单位工作20年之久的,应该是国企或大集体性质的正式用工的可能性更大,所以基本可以排除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

友情提醒:如果有补缴机会,可以激活视同缴费年限,千万不要错过。

2、如果属于第三种情况:视同缴费年限没有充分的人事档案材料佐证

解决办法是尽量想办法补材料,缺什么材料,就想办法补什么材料。为避免档案材料弄虚作假,很多地区现在只认原件,不认证明。少数地区,也认证明。认证明就好办些了,找原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开就好。有少数地区,可以补办档案,但需要原单位和相关部门的配合。

只认原件,怎么办?想一想档案里的材料哪里还可能也有印记?招工表或报到证一般还有其他底联或存根,可能留过印记的地方还是有一些的,如劳动局、人事局、干部处(科)、档案馆、就业局等。工资变动表,一般财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也可能有表单或记录。

另外,如果社保部门认可法律文书,也可以尝试走法律维权,建议走行政诉讼之路。

友情提醒:人事档案很重要,一定要给予高度重视。

3、如果属于第四种情况:被单位除名或自动离职

按照政策规定,服刑前的视同缴费年限就作废了,也没有行之有效的补救之道了。实践中,有些地区,执行力度不严,也有不见档案里面有违法犯罪记录被除名,或自动离职材料的,仍然可以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

题主的视同缴费年限既然已被废掉了,想必档案里有这样的材料,当地执行的力度比较严,这种情况下,也是没有什么好的办法了。

友情提醒:违法犯罪,或在单位有重大过失,有时代价很沉重。要遵纪守法,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结语

综上所述,1975年参加工作至退休,因中途断缴3年社保,被废掉20年社保年限的原因,可能有四种可能。请题主和其他有类似困惑的朋友,逐一对照,根据自己的情况,找到原因,按照我的前述建议,试试看。

如果能挽回视同缴费年限,是最好的了。不仅退休时,养老金高多了,而且退休后,每年上涨养老金时,也和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越多,涨得越多。


水流云在草青青


75年参加工作至退休,中途断缴三年保险,社保被免去前20年缴费,会不会有这样的事情?

实际上,我们国家现行的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机制是2005年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决定推出的。养老保险待遇跟缴费年限、缴费基数、退休时的社平工资、个人账户余额、退休年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式等很多因素挂钩。

2005年以前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是明显不是这样。

我们国家全面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是1991年推动的。国家从1986年开始就在国营企业单位实时劳动合同制,要求工人和单位缴纳退休养老基金。最初规定的比例是个人缴纳3%,单位缴纳15%。时间再往前,压根连养老保险制度都没有。

如果我们1975年参加工作,最初可能是以临时工等身份参加的工作,后来如果按规定转正的话,相应的工龄都会从1975年开始计算。

可是我们国家的工龄认定,是有强制条件的。如果是触犯了刑法或者被剥夺了政治权利,过去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一律清零,从重新就业开始重新计算。

如果是因违反劳动纪律除名,原劳动部办公厅对于广东省广州市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各地应当从实施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作为除名职工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


国家关于养老保险缴费的规定是,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原国有企业固定工身份的工人,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因此,个别情况下会出现前20年工龄被否掉的情况。

如果是这种情况,证据确凿没有争议,档案记录记载完善,不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是没有问题的。

当然,认定视同缴费年限一般会以职工档案为主,没有职工档案仅凭个人叙述是不可能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如果因档案丢失导致无法认定工龄的情况,那么还是抓紧找职工档案吧。



暖心人社


75年参加工作至退休,因中途断交三年保险被社保免去钱20年的缴费,怎么办?

看到题主这样的提问,估计是被网上流传的社保清零的说话吓到了。社保分为五个险种,如果出现中断,有的险种的缴费年限可能会被清零,但是最为参保人关心的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相信很多城市是不会清零的。毕竟二十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是一笔小数目,社保局没有特殊的政策是不会清零的。遇上这种情况,建议你可以直接到你参保地的社保局去问,别再听乡镇社保所或者是所谓的很懂社保的朋友的见解了,越问越糊涂,最后清不清还得看你当地的社保政策。

对于75年参保工作,一直到现在办理退休,43年的工作时间,中间存在更换单位的情况是绝对很有可能的。并且现在的90后,跳槽率也越来越高,如果政策规定一旦中断就清零,那估计很多人都可以不用领养老金了,因为很少人达到连续缴费满15年。社会保险待遇社会福利性,不是什么奥数题这么难的。比如在重庆,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时候只要你的养老保险能够缴满最低的缴费年限15年,就可以去申请办理退休开始拿退休金。

关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大多数城市都是可以 累计计算的。也就是之前单位参保了7年,中断5年之后,再去参保了9年的养老保险,之前的缴费年限还是算,相加起来能够满15年即可。


唠嗑职场


楼主您好,75年参加工作至退休应中途断交三年的社保,被社保免去前20年的交费怎么办?首先,几乎是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的,因为你之前的累计缴费年限是永远存在于你个人账户当中的,并且你的缴费明细包括缴费记录都是体现在社保局的缴费后台当中,所以说是不可能轻而易举的免去你20年的一个交费!

可以这样讲,我在社保领域工作多年,从未见过如此的事情发生,如果说真的有这样的事情发生,那么是不符合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因为你之前的累计缴费年限是完全可以中断的,中断以后那么有些地区是可以进行补交,有些地区不能够进行补交,但是即便不能够进行补交的话,对你本人来讲也是可以享受到之前你自己的一个累积缴费年限的。

所以说这个问题你应该再次去社保局核实自己的累计缴费年限,是不是正常的一个参保状态,并且之前的累计缴费年限能不能够正常的认定,这一点是很重要的,所以说去社保局核实完之后,再来下这个结论,实际上你的这个问题有些误导别人,在这里我也提醒广大的参保小伙伴,自己的社保中断并不会影响到之前的累计参保年限,你之前的累计参保年限都是能够正常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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