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7 【警示】造谣瞎传,拘留所过年

2020年1月24日,科右中旗公安局网安大队接到上级指令,一新浪微博网民在网上散布“新型冠状病毒”信息,该网民称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和阿尔山市各确诊一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乌兰浩特市已不再安全。对此,网安部门立即介入开展落地核查工作,经核实该新浪微博网民系科右中旗居民白某某。经查,白某某对其在网上散布“新型冠状病毒”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白某某本人并不知情兴安盟地区是否感染“新型冠状病毒”。

【警示】造谣瞎传,拘留所过年

目前,白某某因散布谣言谎报疫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科右中旗公安局网安大队给予白某某行政拘留的处罚。在此,兴安盟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兴安盟公安局提醒广大网民:不要轻信谣言,以讹传讹;更要做到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能转发、已经转发的抓紧删除,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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