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當兵十二年轉業回來,安排公安局是行政編還是事業編制?

誓言97393


這個我來回答。我今年也是當兵第十二年轉業回來,目前在事務局上班,相對比較瞭解相關安置政策,首先從安排編制上來說,根據《退役安置條例》士官滿十二年可選擇政府安置工作,安置情況一般事業編或者企業編,但是全國目前安置政策各地方不一樣,有些地方有文化考試有些地方根據部隊打分情況量化,最後根據綜合評分情況,當地政府拿出安置崗位,由分數高的人員首先挑選,如果分數排名靠後進企業也是很正常的,公安局屬於機關行政單位,編制一般都是行政編制,因此要想進行政編幾乎是不可能。除非掛編公安局二級單位,抽調局機關工作,但是身份依然是事業編制。還有像公安局這種單位,相對於一般轉業士官都已經是非常好的單位了,能進去都已經很不錯了,並且當前每年地方安置的十六年的士官也有很多,如果十二年能進公安,即使是事業編也是很好了。


忘川秋水981296133


對於當兵十二年轉業回來,安排公安局是行政編還是事業編制這個問題,我認為主要看你是軍官轉業還是士官轉業,軍官轉業公安局是行政編制的,而士官轉業公安局是安置到公安局下屬的事業單位的事業編工勤崗,軍官轉業是幹部身份,行政編制,而士官轉業是工人身份,是事業編制的工勤崗,這是本質上的區別,士官轉業想要轉成行政編制,只能參加公務員考試,考上後才能變成行政編制。下面我們一起來說一下這個問題。


一、首先我們來說一下,當兵十二年轉業,如果是軍官轉業,那麼轉業分配到公安局就肯定是行政編制,部隊轉業的軍官會根據轉業分配安置當地單位的具體情況安置崗位,正常是按照部隊的軍官級別到地方後降一級安置,比如團級軍轉幹部到地方後一般是處級,營級幹部到地方後是科級幹部。但是具體的職位由當地的崗位空缺決定。


二、再來說到當兵十二年轉業,如果是士官轉業,安排到公安局的話就是公安局下屬單位的事業編的工勤崗位。士官轉業是指服役滿十二年以上的士官,選擇由政府分配安置工作的情況,一般會安置在國企或者事業單位,安排在國企的士官居多,事業單位因為編制有限,所以安排在事業單位的士官會少一些。

三、最後來說一下,士官轉業分配到公安局的話,因為士官是工人身份,與軍官的幹部身份不同,士官轉業只能是分配到事業單位的工勤編,而根據機構改革,公安局等黨政機關的工勤編制是不會再有增加的,只出不進,直至目前的工勤編人員全部退休而取消。所以士官轉業公安局的話是不可能在公安局機關的,只會安置在公安局下屬的事業單位,如訓練中心,後勤服務中心與培訓中心等單位,其中事業編制分為管理崗、專業技術崗與工勤崗,士官轉業就屬於事業編制的工勤崗,按照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與高級技師的級別晉升。一些士官轉業因為能力出眾,也會被借到公安局機關工作,但是編制和關係依然是事業單位工勤崗的,想要由工人身份轉為幹部身份,就必須通過公務員考試。



以上就是我對於這個問題的幾點看法,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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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黑鳳梨


當兵只要沒有轉軍官,滿十二年後的三期四期士官退役,回到地方根據政策規定都可以安置,按工人身份安排工作。工作單位有三種選擇,一是行政機關,二是事業單位,三是國企。

安排到行政機關,由於士官是工人不是幹部身份,只能使用行政工勤編制,安排在司機、打字員等輔助性工作崗位。近幾年,隨著行政體制的改革,特別是公車改革等方面的推進,行政機關輔助性工作基本上通過購買服務社會化,工勤崗位失去了存在的意義,各地對行政工勤編制都進行了控制,原則上只出不進,退一減一,直至編制全部取消。在這樣的大環境下,地方行政機關已經很少接收退役士官。士官想要安排到行政機關基本不可能,包括公安機關。如果要進公安系統,只能安排在公安機關下屬的後勤服務中心、機動車檢測中心、信息中心等二層事業機構,使用事業編制,安排在工勤崗位,按職業技能等級,分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五個等級晉升工資待遇。符合條件的,也可通過競聘等方式,轉崗到專技和管理崗享受相應的待遇。但轉崗不轉身份,士官退役安置的工人身份不會改變,按規定不能轉幹,也不能提拔到領導崗位任職。想轉幹,只能參加考試。

這也是目前各地安置退役士官較為普遍的做法,也是士官退役安置所能選擇的最好方式。可以說,如果不選擇自主,80%的士官退役後都會被安排在事業單位。儘管是工人身份,但由於使用的是事業編制,無論如何改革,穩定性是有保障的,不用擔心下崗。

除此之外,少部分會安置到國企工勤崗位,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享受正式工待遇,而不能安排到臨時工崗位,這是有政策規定的。


80後小公


當兵十二年,退役回原籍安置,首先明確不是轉業,是退役,軍官才是轉業。士官退役安置,是工人身份,不管是普通士官,還是大學生當兵轉的士官,或者在當兵時考的軍校,只要是士官退役,都是按工人身份安置的。

工人身份安置到黨政機關,包括公安局,使用的是黨政機關裡面專門供工人身份使用的工勤編制。根據機構改革要求,黨政機關裡面的工勤人員只出不進、只減不增,工勤編制隨現有工人隨退隨銷,直至全部取消。因此,退役士官安置在黨政機關、包括公安局,由於是工人身份,想進機關,按規定是不可能的。

那麼,士官退役安置在黨政機關,就只能安置在其下屬事業單位了。基本上所有的黨政機關,都會有下屬事業單位。比如公安局,會有後勤服務中心、培訓中心、信息中心等事業單位。士官退役安置在黨政機構的下屬事業單位,雖然還是工人身份,但使用的是和幹部一樣的事業編制。事業單位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崗位,士官退役,就是安置在工勤崗位,按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的職業資格等級逐步晉升。

在實行崗位聘用制管理的事業單位,工勤人員還可以向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享受崗位對應的身份和待遇。如果競聘成功,在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任職,其身份和幹部無異。除此而外,要想轉變身份成為幹部,只能參加公務員考試。


職言管語


你問的這個問題不難回答,無非就是兩種情形:

第一、如果你在部隊服役12年是軍官轉業,這種情況安排到公安局,就肯定是行政編制。

當然,這裡有一個細節要注意:一是服役12年的軍官,職務通常也就是副連到副營,按照國家的安置政策,營職以下軍官進入公務員隊伍需要進行一次統考。如果統考成績達不到及格,就不能安置到行政單位,而公安局屬於行政單位。所以,服役12年的軍官轉業,要安置到公安局當警官,首先必須統考成績及格。否則,就只能安置到事業單位了。

第二、如果你在部隊服役12年是3級士官轉業,這種情況安排到公安局,就肯定是事業編制。

當然,這裡面也有兩個細節要注意:一是公安局的事業編制實際上就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工勤編制,工資待遇都是參照公務員來實行的。但是,按照國家的規定,這種工勤編制從2011年4月開始就只出不進了,也就是說,從那時開始就不招工勤編人員了。所以,你如果是士官轉業,根本就不存在安置事業編的問題;二是你作為士官,如果的確想安置到公安局,那就只有輔警編制了,這種編制是地方財政撥款解決工資,屬於合同制的編制。


潤友


因在民政部門工作,多年來參與退役士官的安置工作。對相關政策和要求是比較熟悉的。下面簡單回答這個問題。

1.關於本人的身份

退役士兵到地方的安置,首先要明確,其身份是工人。雖然沒見到非常明確的規定,即沒有說必須按工人身份安置,也沒有說按幹部身份安置。多年來,各地民政部門一直是按工人身份安置的,也從未見上級部門對此提出任何異議,大概是延續了從前志願兵安置的傳統做法吧,己經成了一種慣例。

2.基本的安置去向

近兩年,退役士兵安置基本的政策要求是:可以安置到行政、事業單位,要求是這兩類比例不低於80%;也可以安置到國有企業,甚至國有資本佔控股地位的合資企業。這在政策上都是允許的。尤其要指出的是:安置到行政、事業單位的,必須有正式編制,是工勤崗位。到企業的,必須是無固定期限的工人,即所謂的正式工。

3.安置到公安局的編制

按道理來說:公安局應該是行政單位,多數人員應該是公務員,有少量的行政編制的工人,但這只是理想狀態。因多方面原因,目前的公安機關內部,包括其下屬的二級單位,都有大量的事業編制的管理崗位人員和事業編制的工勤崗位人員。因此,退役士官安置到公安局,就有可能是行政編制的工人,在機關工作;也有可能是事業編制的工勤崗位,即有可能在機關工作,也有可能在其下屬單位,如交警大隊、車管所、交巡警大隊、行政拘留所、派出所等部門工作。本應該是輔助崗位,但在人力不足時,也有可能在執法崗位工作,只是沒有執法權而已。總的來說,還是比較混亂的。起碼,本人見到的當地公安機關就是如此。


水波不興3291


當兵十二年轉業回來,安置什麼身份,主要取決於兩個關鍵因素:一是你是什麼身份轉業,是幹部還是士官?二是你安置選擇的崗位屬性,是行政還是事業。明確了這兩項才能確定你是什麼身份。

先說士官身份。對於轉業士官的安置來講,行政編是不可能的,能夠安置進事業編已經是非常不錯的安置去向了,這個就不要去想那個自行車啦。士官安置,帶編入崗的話,要麼是事業的工人身份,要麼是工勤編制。其實還有大量的士官只是安置進企業,當個普通的合同工,這個還要看各地安置的差異性。當然,我說的只是常規,特殊情況不在此列。

再說軍官身份。對於軍官安置來講,最次也要是事業編的幹部身份,像工人身份,工勤編之類的,是不可能,也是違反安置辦法的。近年來,很多轉業幹部進了公檢法,所以順理成章就是行政編制,但也有很多進了事業單位,進入了事業編。但是,進入副科級以上的,也是行政編制。但十二年轉業的軍官,具備這種職務等級的幾無可能。

像你提問的,安排進公安局,如果是軍官轉業的話,肯定是行政編制,如果是士官的話,雖然是行政屬性的公安,但其也有一些崗位是非行政編的,而且還有一些局屬事業單位。總之士官是不可能安置行政編制的。還是那句話,特例不在此討論範圍。


元芳有看法


士官轉業,如安排到行政單位或事業單位,其基本定位是事業編制中的工勤崗。

因此,如果能夠安置到公安部門的話,應該為事業編工勤崗。

當然,也不排除有些地區的特殊政策,或者個別轉業士官通過招錄、競崗或者後續的發展等途徑,取得事業編管理崗、專業技術崗等幹部身份,甚至是行政編制。也有,沒有事業編制,從事輔警或者協警工作的。

但是,服役滿十二年以上士官轉業後的標配是事業編工勤崗。



熙熙天下


當兵12年部隊會讓你選擇自主擇業或者是安家費。安家費就不必多說了,就是給錢。而自主擇業大多數情況下是給安排事業編。你這個兵我不太理解,如果說只是兵的話安排工作,那大多數情況下就是事業編。如果說你這個兵是軍官的話,那應該就是看情況。如果你在部隊是某一些技術兵種那你分配的地方可能還會好一些。比如說飛行員退役就有民航招,潛水的兵退役就可以去做潛水教練,機械兵種可以去做一些維修師之類,如果說你在部隊技能強硬身體素質好你可能會被安排入警察,如果你在部隊是信息安全類可以安排一些網絡相關的,如果你是你了部隊相關的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能會安排你進入醫院


驜鬱䳟


引言:作為一名經歷十年軍旅生涯磨鍊,後轉業到地方從事人事工作的體制內工作人員,我來對這個問題進行一個分析解惑。



一、關於轉業和安置的問題。

目前國家對於部隊軍官退出現役做轉業處理,對滿足地方安置條件的士兵做退伍安置處理。機構改革完成後,該項工作均由地方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具體實施。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 士官服現役滿12年的;
  2. 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
  3. 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
  4. 是烈士子女的。

題主說當兵12年回來,綜合分析應該屬於士官退役安置,首先恭喜你,能夠安置到公安局是非常不錯的單位。

二、體制內身份問題。

體制內黨政機關屬於公務員,納入國家行政編制。事業單位人員納入國家事業編制。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管理後,一般包括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

在部隊軍官屬於幹部身份,轉業退役後身份不變,轉業到機關的,屬於公務員行政編制;轉業到事業單位的,屬於事業幹部身份,一般聘崗到管理崗和專業技術崗。

士兵屬於工人身份,安置到地方機關單位後,只能安置為機關工勤人員,屬於事業編制;安置到事業單位的,只能安置為事業單位工勤技能崗位。目前國家有規定,機關工勤人員只出不進,自然消退,所以題主轉業到機關工勤崗位的可能性非常小。公安局有很多下屬事業單位,這些事業單位可能就是最後的安置單位。

目前事業單位已經實行崗位管理,管理崗、專業技術崗及工勤技能崗人員之間是可以相互轉聘的。

三、晉升和發展問題。

關於士兵轉業後的晉升發展。我覺得當兵12年轉業,大概就是30歲左右的年紀,在體制內算是非常年輕的,還是很有前途的。那麼就要好好規劃一下自己以後的發展問題。

在事業單位三種崗位都有相應的晉升要求。相對來說工勤技能崗位晉升難度較大,所以在單位有其他崗位空編的情況下一定要積極主動轉崗,也就是努力轉崗到管理崗和專業技術崗。


管理崗位的晉升跟機關公務員類似,但是受單位規模和人員情況限制。

專業技術崗位晉升除了相應的年限限制也要滿足職稱的要求。比如晉升中級專業技術崗位,就必須先考取一箇中級職稱證書。

總結:

以上是我結合工作情況對題主問題的一個回答。綜合來看,還是要恭喜你能安置到公安局的單位,畢竟公安職能非常強大,對以後自己的工作生活等等還是有便利之處的。雖然是事業編制,但是自己還年輕,有的是機會,如果幹的好的話,調任到機關也不是沒有可能,關鍵還是要努力。相信我們都是經過部隊淬鍊的,本身並不怕吃苦,相信以後的路會越走越廣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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