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什麼是原發癌、復發癌及轉移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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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癌,是指在正常組織和器官裡的正常細胞,經過長期刺激導致了基因突變稱為惡性腫瘤細胞,具有無限增殖、可轉化和轉移三大特點,併產生免疫逃逸,不被免疫系統破壞掉而逐漸發展成為腫塊,形成的癌腫,叫做原發癌。幾個特徵缺一不可,第一是來源於正常器官的細胞。比如說照CT發現了肺裡面有癌,全身其他檢查並沒有發現明顯的腫瘤,但是一做活檢,發現是尿路上皮癌。正常肺裡面根本沒有尿路上皮細胞,所以這個就肯定不是肺的原發癌而必然是轉移癌。第二是惡性腫瘤細胞,如果發現一個腫瘤,活檢出來發現是良性的,那麼也不能稱為癌,更不是原發癌。

復發癌是指原發的癌症經過治療以後,在一定時間內再次在同一器官發生的同一癌症。第一是一定時間,比如胃癌手術過後,5年內在胃上再次發生的胃癌的叫做胃癌復發,但是如果5年以上,5年之內沒有復發轉移,到第八年再次發生胃癌,那就稱為“殘胃癌”而不稱為胃癌復發,雖然在治療上可能區別不大,但在定義上有區別。第二是同一癌症。假如本來是肺癌,做了切除,一直很好沒有復發,3年時發現肺部再次發生腫瘤,活檢是肝癌,那麼這也不能稱為復發癌,而是轉移癌(當然這種情況不多,一般人患一種腫瘤就運氣背了,還同時患二種的很少,當然我曾經見過前後患了5種癌的……)。

轉移癌是指原發的癌細胞經過血液、淋巴或者直接侵犯的各種途徑,跑到周圍或者遠處的器官和組織,並定植形成新的腫瘤,其類型和原來的腫瘤類型一致。常見的腫瘤轉移部位是肺、肝、骨、腦等。腫瘤惡性程度越高,越容易發生轉移。轉移了的癌和原發於某器官的癌生物學特性並不相同,比如肝癌轉移到肺,仍然叫肝癌,肺轉移,而不能叫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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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麼原因促發了癌症的轉移,科學家研究發現,歸根結底還是基因 癌症的復發轉移是癌細胞的固有特性決定的,癌細胞生長方式的幾大特點,一是可以不受限制的無限增殖,所以腫瘤可以長得非常巨大;二是呈浸潤性生長,像“螃蟹”一樣伸出無數觸角向正常組織內部滲透,與正常組織之間沒有界限;三是癌細胞會從癌組織中脫落,通過血液循環、淋巴循環或者直接種植的方式在其他地方“安營紮寨”,就像蒲公英的種子一樣,只要有適合的土壤就可以繼續生長。 癌症復發轉移是癌症至今都無法攻克的原因,轉移發生幾率與很多因素有關,比如病理類型、分期的早晚、治療與否、病人的身體狀況等等。早期癌症病灶較小,癌細胞進入血管和淋巴管幾率不大,這時候實施根治性手術切除,不給癌細胞“溜走”的機會,大多數病人可以獲得根治,復發轉移幾率很小。而分期越晚,即便手術切除了肉眼可見的腫瘤組織和可疑的周圍組織,難免會有漏網之魚,一些肉眼不可見的腫瘤細胞可能在手術前就已進入脈管。殘留的癌細胞越多,超出了免疫系統清除的能力,經過一段時間生長,就會在原處或者其他臟器長出新的癌腫。 有研究顯示,通過檢測外周血中的循環腫瘤細胞,發現部分病人在做手術之前血裡面就可以發現腫瘤細胞,這些腫瘤細胞在一定的時候會在人的肝臟、大腦、肺臟、骨等器官中定居下來。所以即便手術切除了原發部位的腫瘤,這些循環腫瘤細胞遲早會出來作祟。就拿肺癌來說,對於完全性切除術後的I-II期非小細胞肺癌,約20-40%的患者會出現局部復發或遠處轉移,而III期非小細胞肺癌病人復發轉移幾率更高。癌細胞在很早就離開原發灶進入血循環,這個與細胞病理類型也有關,比如小細胞肺癌,屬於全身性疾病,可以在較早期就出現腦轉移、骨轉移、肝轉移,甚至出現“小病灶,大轉移”的現象,而甲狀腺乳頭狀癌幾乎沒有遠處轉移的情況。所以,癌症治療宗旨永遠是綜合治療,手術只是治療的一部分,根據術後病理分期,大部分病人需要進行化療、放療、內分泌治療、靶向治療等等,其目地是減少復發轉移幾率。 從分子生物學層面來說,腫瘤的轉移其實是與基因有關,轉移過程可以被看做由一系列先後發生的獨立事件所組成,這些事件分別受到不同類型的腫瘤轉移相關基因調控。腫瘤轉移基因突變或失活會導致細胞粘附能力的下降,促使腫瘤的發生和轉移,比如mtsl基因。此外,ras和myc基因家族和突變型P53基因的異常表達與腫瘤的轉移有一定的相關性。 我國每年有超過400多萬人被確診為癌症,有將近280萬人因癌症去世。研究顯示,有八成的癌症患者死於復發和轉移引起的臟器功能衰竭。如果破解了癌細胞復發轉移的密碼,攻克癌症也就指日可待了。 腫瘤專家建議結合農科院新靈芝孢子油給腫瘤病人,放化療在殺死癌細胞的同時,也大量損傷人體的正常細胞和組織,農科院新靈芝孢子油針對免疫系統、神經系統、內分泌和代謝系統以及心血管系統等都具有調節作用。在手術放、化療期間,對體力恢復、降低放、化療帶來的嘔吐、疼痛、白細胞減少、脫髮、乏力、食慾不振等療效尤為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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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癌,顧名思義,就是器官最初形成的癌症。基本都是以癌細胞所在的器官命名,比如食管癌、胃癌、十二指腸癌、肝癌、胰腺癌、膽囊癌、子宮癌、宮頸癌、乳腺癌、甲狀腺癌等等。

原發癌是與轉移癌相對應的,與病情嚴重程度沒有直接關係。可以是早期癌,也可以是局部晚期的癌。


轉移癌都是晚期的癌症。就是癌細胞脫離最初所在的位置,通過淋巴、血液、種植等等途徑轉移的新的地方,形成了轉移癌。比如常見的肺癌轉移到腦,與原發的腦部腫瘤完全不同;胃癌或結直腸癌轉移到肝臟後,形成肝臟轉移癌,同樣與原發肝癌完全不同,疾病的性質、治療方式、預後都不一樣,雖然轉移到肝臟,但是癌細胞本質還是原來的癌細胞,化療方案的選擇還是依據原發腫瘤來選擇。


復發癌,是個籠統的概念,不是腫瘤學的專有名詞。泛指各種癌症經過初始治療後,腫瘤消失,後期再次在原來的部位、或者轉移到其它部位生長的癌,統稱復發癌。顯然,術後的轉移癌也是包括在復發癌之內。復發癌的復發形式是多種多樣的,比如胃癌術後復發的類型。包括殘胃的局部復發,就是初次胃大部切除術後,在殘胃重新形成的癌;轉移到其它器官,比如肝臟、肺臟、腦、骨、卵巢等;腹腔轉移,癌細胞在腹盆腔內廣泛擴散;或者腹腔淋巴結復發或者頸部淋巴結轉移都是復發的表現。


對於每種復發的類型,治療方式是不一樣的。部分復發的腫瘤,仍然有治癒的機會,比如局部復發癌,如有機會性根治性手術切除,依然有根治的機會。但是,腹腔轉移癌,難有根治機會,但是可以通過多種治療方式獲得長期生存。(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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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癌是指機體正常組織、器官的正常細胞,在各種致癌因素的長期作用下發生癌變。具有無限增殖、可轉化和轉移等特點。如肺內發現佔位,經病理檢查發現此類型來源符合直腸癌,因此這是轉移癌而不是原發癌。復發癌是指腫瘤經過手術、放化療等治療後瘤體消失,而經過一段時間後在原瘤體局部又發現病理類型與原發癌一樣的癌變組織。轉移癌是因原癌細胞經過血液、淋巴循環、種植等途徑擴散到機體其他部位腫瘤。

這三種情況的共同點就是同一疾病其組織病理類型是一致的,不會出現原發癌是肺腺癌,而復發癌及轉移癌變成直腸癌細胞。

因目前醫療水平,對於大部分腫瘤來講,無論手術,還是放化療,甚至近年來飛速發展的靶向治療,都無法將其完全消滅,只能說是控制、延緩腫瘤的進展。因此腫瘤的復發、轉移仍是腫瘤患者生命的巨大威脅。

雖然腫瘤的復發、轉移沒有特殊的預防辦法。但是對於某些早期患者經過恰當的治療以及治療後,都應遵從醫師的安排,進行定期複查等善後措施,並改變先前的不良生活習慣(如吸菸、酗酒等),保持健康飲食及日常作息。這樣不但會提高無病生存期,也會降低一些復發轉移的幾率。

總之,對於腫瘤患者一定要客觀對待疾病,正規治療,相信科學,切勿迷信。對於達到一定年齡的正常人一定要做到定期體檢,做到早發現、早治療,無病安心。

本期答主:郝志磊,醫學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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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召集令


原發癌就是一個正常細胞受致癌病毒攻擊後形成的一個癌細胞,癌細胞不斷分裂而形成腫瘤。

復發癌是指手術切除癌腫後一段時間內又復發。復發的原因是體內殘餘的致癌病毒所致。

轉移癌是因為體內的致癌病毒在體內遊離過程中攻擊人體免疫薄弱處,一旦免疫力下降癌就會出現。

其實癌病毒和癌細胞都有復發,轉移的特點。

所以治癒癌症的關鍵就是要徹底消滅體內的致癌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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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簡單的理解

原發癌——只有一個器官出現了腫瘤

復發癌——就是原發的沒有治好

轉移癌——原發癌治療後其他器官也出現了腫瘤

這都是現代醫學的一個完美的解釋,針對治療基本都是三把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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