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一戶多宅”不全部違法,還能有這6項權利,千萬別被無償收回了!

自從土地確權制度推廣開後,“一戶一宅”成為標配,這也意味著一戶戶口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但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在很多農村地區,“一戶多宅”還是比較普遍的,但很多農民認為“一戶多宅”屬於違法行為,多餘的房屋是要被收回的。

一戶多宅真的要被強制性的收回嗎?答案是否定的!現實中很多“一戶多宅”都是由於政策銜接或合法繼承等原因而形成的,這些“一戶多宅”是完全合法的,並有以下六項權利。

“一戶多宅”不全部違法,還能有這6項權利,千萬別被無償收回了!

1、確權登記頒證的權利

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房屋屬於不動產,是屬於農民的私有財產,是可以作為繼承和被繼承對象的。當房屋作為不動產被繼承之後,就擁有了使用權。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房屋繼承是合法的。但是要注意一點,找基地登記,原則上確權登記到“戶”。

2、有償轉讓的權利

由於繼承或者分戶或者進城務工的原因,導致農村很多找基地空閒,佔用了資源,導致不能合理的進行宅基地的分配和使用,因此進行宅基地的轉讓,是可以切實解決這一問題,同時也是被法律所認可的。

“一戶多宅”不全部違法,還能有這6項權利,千萬別被無償收回了!

3、有償退出的權利

關於宅基地退出的問題,已經進行了為期3年多的試點,也形成了相應的效果,一般來說,對於有空閒的宅基地的農民,或者因為其他原因不打算繼續在農村居住,而自願選擇退出宅基地的,可以得到相應的補償並由村集體進行收回。

4、獲得徵收補償的權利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對房屋的徵收需要徵得房屋所有權人的同意,由於修路或者統一管理等原因,會對房子進行拆遷或者回收,就會給房屋的所有權人相應的補償。

“一戶多宅”不全部違法,還能有這6項權利,千萬別被無償收回了!

5、房屋出租和居住的權利。

農村宅基地是屬於農民自己的私有財產,那就擁有獨立處理財產的權利,宅基地是合法的,那麼也可以在合法的基礎上進行居住或者轉租給其他人進行居住。

6、房屋維護、維修的權利。為了延長房屋的使用壽命,是可以對房屋進行相應的維護和維修的,這也是法律所允許的。

一戶一宅並不是死規定,在一些情況下,一戶多宅也是合法的,同時,農民應該要注意,一戶多宅的情況,自己的合法權益也要充分的利用起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