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3 痛心 41辆小黄车遭遇“厄运” 一夜间被人纵火烧报废

痛心 41辆小黄车遭遇“厄运” 一夜间被人纵火烧报废

小黄车被烧成了空架子 记者 王海鹏 摄

5月23日上午10时左右,ofo小黄车运维师傅苌金岭例行巡查到西二环西开公司公交车站向南10米左右的时候突然发现,停放在这里的多辆小黄车被烧成了光架子。目前,运维企业已向莲湖警方报警。

“这里是一个临时车辆存放点,存放在这里的车子好的会被调度到其他有需求的地方,坏车会直接拉进仓库维修处理。我昨天下班的时候,这里的车子都是好的,可今天上午巡查到这儿的时候就发现车子被烧毁了。我清点了一下,被烧毁的车子一共有41辆。”负责ofo小黄车在西安土门区域运维工作的苌金岭说。

附近居民说,应该是凌晨两三点的时候有人恶意点燃了这些小黄车。后来有人拨打了119,消防部门灭的火。“车身是铁的,车把和车胎是橡胶的,很显然是浇上了汽油之类的易燃品然后点燃的,否则是无法点燃这些车辆的。” 苌金岭介绍。

当日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被烧毁的小黄车有一大半被烧得只剩下了光架子。ofo小黄车西安运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之前也见过个别车辆被人恶意烧毁破坏的现象,但如此大规模烧毁车子的现象在西安还是第一次发生,这些被烧毁的车辆全部无法维修,只能做报废处理。

根据我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陕西兆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富俊认为,共享单车作为一种公共出行交通工具,理应得到广大市民的共同爱护。损坏单车的行为其本质和破坏其他公共设施性质是一样的,他个人认为应该对这种行为进行严惩,以体现法律的惩戒和教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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