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 新疆昌吉市:小渠子集體經濟股份合作社選舉產生首屆股東代表

新疆昌吉市:小渠子集體經濟股份合作社選舉產生首屆股東代表

新疆昌吉市:小渠子集體經濟股份合作社選舉產生首屆股東代表

6月9日,新疆昌吉市小渠子集體經濟股份合作社選舉產生首屆股東代表,這也標誌著小渠子集體經濟股份合作社向著獨立經營和政經分離邁出實質性步伐,為小渠子集體經濟股份合作社的成立,更好促進農民增收,高效運營,打下堅實基礎。

2016年,坐落在天山北麓的昌吉市小渠子一村被確定為新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村,村裡按照資本運營、股份合作、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改革思路,在全疆率先展開集體資產清產核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配置股份等工作。中山路街道黨工委委員陳發權親自參與了改革的全過程,對改革帶來的變化喜於言表,他說:“十年前,小渠子一村實施城中村改造,原有581畝集體土地被徵用,村民成為失地農民,村支部並未將補償款‘一發了之’,而是通過出多種商業經營將村集體資產“滾雪球”發展到5500餘萬元,村集體經濟年收入也由2萬元增至100餘萬元。”

“產權改革是為了化解矛盾,黨的惠民政策要惠及每一個人,不能只讓老戶收益,不能把農民財產權利改虛了、改少了、改沒了。”昌吉市小渠子一村黨支部書記楊炳榮說。

憑著改革就是摸著石頭過河的勇氣,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矛盾一個個破解。村民盧小溪說,她2004年嫁到小渠子一村,在村裡沒有地,分紅後別人年年拿錢,卻沒有她的份。在村裡,新嫁入的、新搬來的、剛出生的孩子……如何公平分配股權,考驗基層管理者的智慧。經過幾個月走訪,村兩委商議並經村民大會同意,把2016年6月30日作為基準日,按非農戶籍、原享有二輪土地承包地、嫁娶人員等六類進行成員界定,確認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407人,按照原享有二輪承包地且向村集體預留土地徵用補償款人員享有1股收益分配權,原享有二輪承包地但未向村集體預留土地徵用補償款人員享有0.9股收益分配權,新落戶、新出生人口和嫁娶媳婦享有0.8股收益分配權的差別式配股方法,共量化資金38024803元,做到了全村人口全覆蓋。

改革後,村民收益了,權益得到了保障,失地農民搖身一變成了“股東”,為了讓收益越來越高,此次全村289名股民以投票選舉的方式,選舉產生了17名股東代表、5名理事會成員、3名監事會成員、理事長和監事長各1名。

小渠子集體經濟股份合作社股民李永萍:“今天我投了我寶貴的一票,選出了我心目中的股東代表,我希望這些代表今後為我們村民辦實事,讓我們年底多分紅,多拿錢,多拿紅包。”

小渠子集體經濟股份合作社代表魏嘉:“今天我很榮幸被選為股東代表,我很激動,感謝大家對我的信任。”

2016年4月,自治區農經局印發《關於在昌吉州開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全能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確中山路街道小渠子一村為自治區試點單位,昌吉州和昌吉市也先後出臺相應農村產權股份制改革實施方案,確定在小渠子一村進行農村產權股份制改革試點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集體產權改革工作方案制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界定、集體資產清產核資、股權量化以及股份合作社章程制定等工作,預計7月初掛牌成立小渠子集體經濟股份合作社。成立後,將成為我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立的首家股份合作社。

中山路街道小渠子一村黨支部書記楊炳榮:“今天我們組織全體股民選舉股東代表,標誌著我們小渠子一村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邁出了一大步,我們將積極發揮股東代表的作用,為合作社的發展和股民增收致富作出貢獻。”

編 輯:鴻韜

審 核: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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