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你覺得高俊芳最終的結局會是怎樣的?為什麼?

用戶53447190255


大實話:公司退市已成必然,高俊芳也會面臨牢獄之災。

長生生物“問題疫苗”事件現在已經進入輿論白熱化階段了,而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7日發佈的《關於修改的決定》來看,長生生物退市基本上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了,這次長生生物八成是要涼了。

長生生物退市喪鐘已經敲響

可以說此次修改就是為長生生物“量身定做的”,其中最重要的一點修改就是:明確上市公司構成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

生態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的,證券交易所應當嚴格依法作出暫停、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決定。

並且要落實因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等主體的相關責任。

從這些修改內容上來看,如果長生生物造假、賣假證據坐實,不但公司面臨著退市的風險,高俊芳家族作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也會面臨著一系列刑事責任。

石錘證據坐實長生生物造假行為

根據新華社最新報道,已經基本查清企業違法違規生茶狂犬疫苗的事實,並且長生生物的相關文件已經被查封。

根據公安部門披露的信息來看,該企業為降低成本,體改狂犬疫苗生產成功率,違反批准的生產工藝祖師生產,虛假標準制劑生產日期,在小鼠攻毒實驗時改為原液生產階段進行。而為了掩蓋這一系列違法行為,長生生物還購買了一些列填寫虛假日期的假髮票應付檢查。

並且,在藥品監管部門對該企業進行檢查時,長生生物為掩蓋事實,還對內部相關證據進行銷燬,幸虧被發現的及時,才保住了60塊硬盤的證據。

所以,現在來說,基本可以確定的是長生生物會被強制退市,並且高俊芳家族中涉及長生生物重要控股或者管理崗位的相關人員也會面臨牢獄之災。

而如果要強制其退市了,那麼凍結或者查封其名下財產也是肯定會執行的,現在最重要的就是之前被注射“問題疫苗”的患者進行維權的事情。

一旦維權賠償的事情落地,那麼就是高俊芳這一家不破產,那也不會再囂張了。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古人曾說:“天作孽有可違,自作孽不可活”!

長生生物的高俊芳和她的家族就是這類“貪婪吞噬了良知、惡毒取代了德行”的典型代表!

——高俊芳不死,社會難活!

誰都知道,醫藥疫苗是壟斷行業、也是暴利行業,高俊芳從一個名不見經傳的財務出納,一路青雲直上做到了長生生物的當家人(董事長),還是最大的股東,身價也達到了幾十億;

然而她別說感恩國家、感恩社會,回報社會了,她竟然還貪得無厭、不知足,用假疫苗坑害(殘害)我們自己同胞的千千萬萬的兒童身心健康,來牟取暴利,這無疑就是慘無人道的謀殺,甚至是故意謀殺……

我們都知道西方很多國家有一個共同的惡貫滿盈、臭名遠揚的黑社會組織——黑手黨,也可以說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恐怖組織,可是就這樣一個惡貫滿盈的黑手黨,人家還有底線,有規矩,甚至有不可碰觸的底線和鐵律:

一、決不從政;

二、聖誕節這一天不作案,並且所有人員都要上街清掃街道;

三、不殺女人和兒童;

哪怕他們謀殺的對象跑到學校裡,他們也絕不衝進學校刺殺,最多隻在學校外面蹲守等待刺殺對象出現!

四、殺人以前通知對方,讓對方有個心理準備;

……

而我們現實中的製假、賣假的高俊芳們,可以說毫無底線可言,在金錢面前就沒有他們不敢破的底線,在貪婪面前也沒有他們不敢賺的錢,在慾望面前也沒有他們不敢做的事……

這類案件,高俊芳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可以說對全國人民的危害,卻不能就這樣無休止的任他們一個接一個的輪番進行禍害!

古時候,都崇尚“亂世用重典(重罪)”,我們今天也可以借鑑一下,不然不只是難以平民憤,更難以根除這些害群之馬危害國家和人民的惡行……








求圖55


長春長生已觸碰底線,民怨沸騰,高層重視並有批示,故高俊芳難逃法網。只是不要再走好了傷疤忘了疼,熱鬧一陣又健忘的老路,這麼惡劣性質的作為,無異謀財害命讓中國人斷子絕孫!所以懇請呼籲徹查深挖,一究到底,而且不義之財絕不能轉移,不能只抓一個而不及其餘!


上古五緣


她的處罰還要看適用法律的情況。現在長春警方按照生產劣藥罪批捕。生產劣藥罪,是結果罪,如果沒有確鑿查證的因劣藥直接產生的後果,則罪名不成立。處罰亦較輕微,沒有死人或重大傷害,一般3年到7年刑期。這樣對高某這樣的惡行顯然不妥。而且,對劣藥所造成的直接後果,舉證較難,她尚有脫罪的可能。


五片葉子的樹


只能是依據法律該咋判咋判,儘管很多人特別是家長,恨不得食其肉寢其皮,但是,畢竟還是需要依照法律來審判,不能按感情來判,當年三鹿奶粉事件,造成的損害恐怕要比這次大的太多了,那是對孩子有著很大的損傷的,這次的疫苗目前還沒有副反應,注射劑的消除時間通常不會超過7天,因此,這次疫苗主要是沒效,但應該沒有副反應


神農試藥


殺殺殺!!!這該殺當凌遲處死!!!她們所從事的勾當於當年小日本(731)所幹的勾當~又有什麼區!???甚至更惡劣!!!著實可惡之極!!!同意將其凌遲處死的點贊並轉發!。


三爺248788801


其實她自己比誰都清楚,怕死了吧?最其碼的在這個時候有所反思,“至今思項羽,不肯過江東。”人走到這步田地,就應該認罪服法。法律是嚴肅的,違法了、就應該受到法律嚴懲,法律會給你高某芳公正的審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