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打車中途被出租車司機趕下車,該怎麼辦?

帥得一批嗎


根據《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出租汽車駕駛員在運營過程中,不得有拒載、挑客、甩客、議價、故意繞路等行為,違犯規定者,處以200-2000元罰款。

出租車本來就是為市民提供便利服務的,但是很多地方的部分司機運營行為極不規範。雖然有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規定以保護乘客利益,在實際運營中,其違規行為仍然屢見不鮮。

這些現象之所以頻頻發生,有司機自身素質的原因,有監管不力的原因,也有乘客維權意識差的原因。所以,遇到其運營不規範的行為,一定要堅決舉報或投訴。

出租車司機其實挺不容易,但只要服務到位、不違反規定,即便有些小小的問題,我們也都能理解,不會太較真;但對於那些肆無忌憚、明目張膽的違規行為,我們必須堅決說“不”,否則有些司機會越來越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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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交通運輸部頒佈的(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出租汽車司機只有在以下幾種情況下才有權拒絕向乘客提供服務。其中包括(一)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乘車;

  (二)不得攜帶寵物和影響車內衛生的物品乘車;

  (三)不得向駕駛員提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的要求;

  (四)不得向車外拋灑物品,不得破壞車內設施設備;

  (五)醉酒者或者精神病患者乘車的,應當有陪同(監護)人員;

  (六)遵守電召服務規定,按照約定的時間和地點乘車;

  (七)按照規定支付車費。

看情形你不屬於其中任何一個條款,如果出租車司機沒有經過你的同意就把你強行趕下車的話,你完全有理由投訴他。至於投訴電話,每一個城市都有一個統一的客運監督電話。至於證據那更不用擔心,現在每一輛正規出租車上都統一安裝了車內外全景行車記錄儀,到服務平臺就能把音像資料調出來(如果司機不承認的話)。如果經過核實你反應的情況屬實的話,根據有關規定司機會受到罰款200_2000,停業整頓一到三天的處罰。(我們城市是這樣的。)除非出租車司機取得了你的諒解,同意不再追究他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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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投訴。出租管理處投訴處理程序大致是這樣的:乘客撥打投訴電話,出租管理處信息中心接線員首先會根據乘客描述做出大致判斷。不夠成有責,屬於糾紛類且行為較輕會記錄並轉交公司處理。有責、惡性投訴直接登錄上網,每天公司都有專職人員隨時查看投訴情況。如有網上登錄投訴,必須在第一時間和乘客取得聯繫,瞭解情況,並召回司機調查。司機寫出事情經過、填表,公司拿出初步處理意見然後帶上資料、當事司機、車輛在七個工作日內去出租管理處投訴中心接受二次調查和處理。無責投訴必須有乘客親筆書面說明。有責投訴一般罰款200,繞道、拒載、不打計價器、議價、甩客等都屬於惡性投訴,罰款一般都在500以上。而且個人資格證、行駛證上都會扣分,每年二十分。一般惡性投訴扣3-6分,重大惡性投訴10分。超過20分資格證吊銷,車輛下一輪收回經營權。停車1-3天學習。像你所說沒拉到目的地是要全額退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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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形屬於拒載形式中的一種,完全可以投訴他。

出租車屬於服務行業,拒載是違反了服務契約,只要乘客舉報屬實,該司機將受到所在出租公司的罰款處理,情節惡劣的將被辭退。題主反映的這種情況比較多見,該司機怕失去跑長途多掙錢的機會,寧可冒著被投訴的危險,也要把先前上車的乘客趕下車,道德品質敗壞,見錢忘義,這樣的人根本不適合在出租行業混下去,是地地道道地害群之馬!


乘客沒到達目的地,可以拒絕下車,如果非下不可,在其副駕駛上方或對面的牌子上寫有投訴電話號碼和駕駛員信息,用手機拍下來留存證據。下車後,將車牌號也記下或者拍照留存。然後撥打該公司電話投訴,無處理或對處理不滿意可向出租公司的主管部門既:運管部門進行投訴舉報。乘客有權要求給予回覆,並保留向上一級機關投訴的權力。


打開車窗看景色


前幾天我就遇見一個類似的事情。當時是三個大人,然後三個小孩。然後非要叫我一起拉然後我說我只拉四個。然後還是上來了。這還沒完,在路上一直在和我叨叨。然後走了一半路,差點和他打起來了,我喊他滾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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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行業都有自己的規章制度,從業者只有認真遵守,行業才能健康發展。

老胡下班剛走幾步,同事趙林海喊他,喂,老胡我們幾個到效區農莊吃個飯。今天恐不行,家中有客。我們都吃飯了就走,誤不了。幾個人興趣一來,就開始天南海北談論起來。老胡,你在哪裡今天怎麼還沒有回來。剛才有事耽擱了。二十分鐘後到,可以,可以,這是他老婆打來的電話。你們幾個慢點喝,我走了。這個時候沒班車,不要緊,有回頭出租車,注意安全。好。

走了快200米,快到岔路口,終於有一輛出租車,多少錢呢,10元,沒問題,便上車了。師付等等我,你到哪裡,那要收20元。上車的這位大哥,真對不起,我做生意就是想多賺點,和你協商一下,請你下車攔另外一輛,不要投訴我好不好。老胡憨厚人,不要緊,不要緊,便下車了。誰知,租車人又是以前的同事,上車,上車,把他送到就可以了。嘟,嘟嘟不到十五分鐘就到了老胡的小區,來師付給您10元,同事說不用你出,我來給,付了10元車費,自己就下車了。大哥你下車幹什麼,不是還沒有到嗎?剛才10元錢的車費夠了嗎?夠了,夠了。那就謝謝你了師付。我先準備到大姐家去,這是我二姐夫,就到他家玩一夜,明天去。嘟,嘟嘟,出租車又開走了。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為了錢我們不能缺失職業道德,今天老胡的運氣真好,謝謝大家關愛!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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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由分說,凡事都要講究一個先來後到,所謂先到為君,後到為臣,當然會有一定的道理,及使出租車司機,在中途遇到一個跑長途的客人,但也不能將先前上車的乘客趕下去,必須無條件地將其送達目的地,然後再去跑單接單,這樣才合乎正理,更合乎情理,不然就是對乘客直接的傷害,甚至品質惡劣道德敗壞,見錢忘義不夠地道,乘客應當迅速去投訴,迅速去舉報,而且一投就應,一投就靈,不然長此以往下去,勢必會帶來更嚴重的後果而令人深惡痛斥。當然如果是一個黑車司機,那就只有自認倒黴了。

總之現在這樣的司機較多,有時只注重長途,而不注重短途,甚至不把短途放在心上,一旦長途生意來了,便會放棄短途生意,卻絲毫不去考慮短途者的心態與感受,以至於有時竟公開違規,公開欺人,這樣乘客跟司機之間難免不出現衝突,因為人爭一口氣,爐爭一柱香,有誰願意真正去接受,這種不公平和不合理的對待?

因此出租車司機的這種做法確實有點過份,甚至還有可能會激怒乘客而去大發雷霆,更有甚者還會不依不饒,一爭到底,甚至出現兩敗俱傷,也有可能。

所以作為出租車司機,一定要為自已留點後路,不然會因為一時的失理和失德,而讓自己很是難看,很是被動,甚至為了眼前的利益,而忽略了自己不該去忽略的地方,必須清醒認識,必須高度重視,這樣才能避開許多不該發生的事情,達到平和的地步。但如果出租車司機提前跟人商量過,並徵求過乘客的意見,得到過乘客的同意,那麼作為乘客就沒有必要再去計較這些了,畢竟司機還要生活,有時接點大單跑跑,為的是多掙點錢好養家餬口,但中途將客人趕下的做法,實屬不仁不義之舉,應當有所收斂,有所修養。特別是在乘客不同意中途下車的情況下,千萬不能去強人所難。否則就是失理,就是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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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這個問題在實際生活中存在,但屬於個別現象。按先到優先的原則,出租車司機中途把乘客趕下車的做法是違規的。乘客可以投訴舉報,把乘車的相關信息記錄清楚,比如:車牌號,出租車司機的名字,編號,舉報電話等。出租車都有記錄儀,什麼時間從什麼地方,用了多少時間,行駛了多少路程等都記錄了。舉報時一定是真實舉報,公司可以根據舉報的線索核實出租車的信息,一旦確定,司機會受到嚴重處罰的。

還是舉報!!!這種情況一定要舉報,否則,放任一次司機的這種行為,他可能會有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更多。不舉報,出租車公司不知道這種情況,可能會打亂出租車的正常秩序,對嚴格執行行業管理規定的司機是不公平的。同時,又敗壞一座城市、一個地方的出租車風氣,破壞了城市形象和地方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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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業20年了,司機出來都是想賺點錢的,和氣生財,一點小要求基本上都是滿足顧客的要求的。除非是遇到非正常情況才這麼做,如:幾個人小年輕基本開一點路就要收費了,不然就趕他們下車的,否則送到目的地他們你推他他推你各至分頭跑了不付錢的。還有一些吸毒人員和醉酒嘔吐還說不清目的地的也要趕他下車,最可恨的一些人欺騙駕駛員,隱瞞謊報目的地的,到了他上車談好的地點再走不加錢的也要趕他們下車。還有一些人上車前這事那事,上車後拼命地催快!快!快的。我們只能做到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儘量快點,如果不行就請他下車讓他另外打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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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為出租車司機。乘客中途被攆下車。不可思議。我只想知道。為什麼乘客為什麼中途被攆下車?難道司機寧可不要錢,也要正途攆他下車。只要不是腦殘都能想到這個問題原因所在,一定是乘客乘客非份之舉惹怒了司機。若說拒載,不可能半路才拒載。做人要客觀合理,設身處地,換位思考,不要一味的人云也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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