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3 19歲準大學生為“懲罰”車輛亂停放一口氣劃壞6輛名車

“我的車子被人損壞了!警察同志,你們快來!”“我的也是!”“還有我的!”……8月3日晚6時許,江蘇省鎮江潤州公安分局七里甸派出所的電話聲此起彼伏,連續接到數個報警電話,事發地統一指向轄區內一地下停車場,而報警內容皆為車輛被惡意破壞。10日,警方告訴記者,經過連續偵查和研判,肇事者是一名年僅19歲的大男孩,且暑假結束就要奔赴高校讀書。但由於其涉嫌犯罪,新學年高校讀書可能將受到影響;此外,其家人還要支付十萬元左右的名車維修費用。

19歲準大學生為“懲罰”車輛亂停放一口氣劃壞6輛名車

6輛名車同時被劃損失高達10萬元

19歲準大學生為“懲罰”車輛亂停放一口氣劃壞6輛名車

民警迅速出警,到達現場後,民警發現現場共有6輛汽車受損,且停車位置互相臨近,皆被利器劃傷。而這些劃痕遍佈左右4扇車門,引擎蓋和後備箱蓋均被刻上“亂停”字樣,且受損車輛的前、後雨刮器均被掰斷,不知所蹤。

偵辦民警告訴記者,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受損車輛均為名貴品牌汽車:奧迪、寶馬、奔馳、路虎等。這樣,導致車輛受損金額就很驚人。後經專業統計評估,6輛名車受損維修總額,達到十萬元之巨。

結合現場車輛被劃及受損情況,民警當即就可以判斷:劃車及車上刻字,都是一人所為。另外,受損車輛均是未按規範停放在指定車位的車輛,有的甚至堵住了停車場的過往通道。

19歲準大學生為“懲罰”車輛亂停放一口氣劃壞6輛名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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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準大學生”兩次入場

“正義”破壞

19歲準大學生為“懲罰”車輛亂停放一口氣劃壞6輛名車

民警當即調取監控。視頻顯示,嫌疑人為一名青年男子,但模樣約莫十幾歲。在掌握這一線索的基礎上,民警通過走訪周邊群眾,很快就有了重大發現。期間,轄區一名飯店老闆反映,這名年輕男子曾來他們店裡辦過會員卡。隨即,這名老闆通過調取飯店後臺登記的會員信息,提供了該男子的身份信息。8日,偵辦民警順藤摸瓜,一舉將作案嫌疑人黃某抓獲歸案。

民警告訴記者,令他們意外的是,黃某才19歲,是一名高中剛畢業的學生。今年參加了高考,暑假結束後即將踏入大學校門,是一名“準大學生”。

偵辦民警何鴻彬告訴記者,調查後發現,年輕氣盛、血氣方剛的黃某一直是一名極其富有正義感的孩子。由此,近期小黃髮現住家附近的地下停車場,總有幾輛汽車亂停亂放,影響車輛交通和人員出行,他對這一行為就非常痛恨。

8月3日當天下午,小黃髮現又有幾輛汽車不按規矩停車,當即決定通過自己的“正義之道”,對這些車輛及車主的違停行為進行懲罰。

於是,3日下午4時許趁著無人時,他在6輛違停的名車上亂劃並寫下“亂停”字樣。何警官告訴記者,令人愕然的是,就在他們接到報警到場調看監控時,仍不解氣的小黃竟二次返場,將這些名車的前、後雨刮器掰斷並找垃圾箱處理掉。

何警官還告訴記者,小黃家境相對不錯,之所以“傷害”的全是名車,他交代自己並沒有“仇富”心理。只是巧合的是,當時亂停的車輛均為名車,而他則要行使他的“正義之劍”。

19歲準大學生為“懲罰”車輛亂停放一口氣劃壞6輛名車

19歲準大學生為“懲罰”車輛亂停放一口氣劃壞6輛名車

開學受影響,

家長還要賠付10萬元車損費

19歲準大學生為“懲罰”車輛亂停放一口氣劃壞6輛名車

但法律無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四十九條之規定: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何警官表示,因小黃已年滿十八歲,他將為自己的違法行為承擔法律後果,目前已經被取保候審。並且,可能還將影響他的新學年開學。同時,小黃的父母也將因為兒子的不理智,賠付受損車主們十萬元左右的維修費用。

記者瞭解到,到案後的小黃,對自己“正義行為”的過激和錯誤,有了深刻的領悟和認識,自然也是後悔萬分。

結合此案,警方呼籲各位有車人士:嚴格按照規章駕駛、停放車輛,遵章守規不僅是個人守法需要,更是與人方便,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保障。

此外警方督促請廣大家長,對自己的孩子要科學教育引導,擁有正義感是一件好事,但法律意識的灌輸同樣重要。發現一些違規違法的行為,可採用合法合規的途徑反映訴求和情況。

來源:揚子晚報網( 記者 萬凌雲 通訊員 顧方澤)


(編輯 席鋒宇 張博 孫欣)轉自: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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