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 「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 化解信访案件 东方市八所司法所为民解忧

「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 化解信访案件 东方市八所司法所为民解忧

「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 化解信访案件 东方市八所司法所为民解忧

司法所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8月13日,东方市八所司法所为交通事故受伤的货车司机释明法律问题,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并化解了一起群体性信访案件。

卢某受雇给人开货车,一次送货时发生交通事故,货车受损,卢某也因此受伤。雇主要求卢某承担修车费,卢某不同意,因此引发纠纷。8月13日,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解答了卢某有关雇佣关系、侵权责任认定等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卢某经济情况后表示,可以为卢某申请法律援助。

当天上午,71岁的王某及家人到东方市八所镇政府上访,王某称他是八所镇下红兴村村民,前段时间大儿子拿了一份文书给他签,他没看明白就签了。现在,王某想将自家责任地中一块地交给女儿,儿子不同意,称家里的田地都是他的,还拿出王某签字的文书。原来王某儿子让王某签的文书是将王某名下所有田地无偿赠与儿子,王某及妻子女儿不认可此事因此上访。工作人员用法律条款逐一对王某等人作出解释说明,取得王某及家人的理解,他们同意通过诉讼解决纠纷。鉴于王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工作人员积极帮助王某申请了法律援助。

当天下午,符某来到八所司法所,称30多年前村里分给他一块土地,1991年被同村陈某占用挖鱼塘,之后,东方市政府征收该地块。工作人员了解到,符某主张征地款的地块没有经营权证书也没有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陈某1991年挖鱼塘到政府征收20多年时间,符某没有提出异议。工作人员耐心解答符某有关土地权属的取得、丧失及征地款分配等问题,并告知符某如若坚持自己的主张可向法院起诉。(记者董林 通讯员封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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