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昆山电动车主反砍死宝马车主,如果被认定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对社会有什么影响?

咪叽咪叽


单车男如果被判了故意杀人,则对社会的弊大于利。人们面对施暴者更加畏首畏尾,而施暴者因为有法律的庇护,更加为所欲为。反之,如果是正当防卫,无罪释放,那么以后恶人行凶之前总会有些顾忌。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单车上的是纹身男,当有人像他挑衅的时候,他会怎么做?他会乖乖离开,还是直接动手?

我们把自己都当成单车男,在抢刀后会不会砍向纹身男?答案是肯定会,而且是疯狂的乱挥舞,纹身男能否活命,纯粹得看他的造化。

希望法官能顺应民意,合理的处置这一案件。





荣炉


如果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应该是人心所向,对社会起到的是积极正面的影响。(这里首先要排除,双方再没有任何前期瓜葛,双方都是陌生偶遇,这一点非常重要)。

此次事件对社会应该具有深远影响,因为它不仅仅是一桩刑事案件,更是映射了当下大众对社会一些行为的不满看法。宝马代表钱势,且是主动出击,电动车代表普通平凡,又是被动应战。两者之间,从直观角度来看,就是强势主动与弱势被动之间的对垒,所以大众更倾向于平凡普通的弱势被动一方,所以调查结果公布一定要详细仔细。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被桥生惯养惯了,容不得半点吃亏,觉得自己了不起,别人也惹不起。尤其有钱有势的人反映的更加突出,遇到点小矛盾,就开始不依不饶,非要争个你死我活。甚至,置法律于不顾,蔑视法律法规。

动不动就动手打保安的,威胁交警让其下岗的,甚至还有殴打民警等等的猖狂之举的,无法无天,虽然都受到相应的惩罚,但是给社会造成了非常负面的影响。

所以,如今好多人错误的认为,有钱有势有脾气,就可以为所欲为,无法无天。殊不知,越是这样,越是心魔附体。俗话说的好,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祖祖辈辈们总结下来的做人、处事的妙方,却在有些人眼里一文不值。道理对他来讲,无非就是对牛弹琴。

吃一鳖,长一智。越是觉得自己牛逼的人,越没有本事,越肤浅,越愚蠢。得饶人处且饶人,做事不要做绝,须留有余地,对别人的紧追不舍,就是对自己的赶尽杀绝。

这是一个法制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行为都会被惩罚和彻底消灭。


晨露观察


正义不会消失,顶多迟来一点!正值国家统一打黑除恶之际,法律也一定会更加完善。

希望也相信公安机关和司法机构会充分尊重民意,结合实际情况依法裁决!



如果电动车哥被司法机关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对遵纪守法的普通百姓来说是一剂强心剂。彰显了人民正义,体现了律法的温度和进一步完善。正所谓出暴方能安良,否则百姓何以安生?

如果电动车哥被判防卫过当,司法机关必然是根据现有律法的严谨判决!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会助长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善良的人们会更容易被恶霸欺凌!

愿电动车哥早日康复,愿你无罪!也愿宝马纹身男来世做个善良人,愿其家属节哀!

不管电动车哥最终将会被如何判决,他都是我们大多数人眼里的英雄!因为面对一个随车携带管制刀具的恶徒,且肆意持刀砍杀自己的人真的不知道他的车里还有何种更具杀伤力的利器!

更不敢想这恶性累累的凶徒下一步将如何凶残的对付他和他的家人。我们不敢赌,因为生命没有万一,除恶务尽是保护自己和家人最好的方式!

是的,我们没有执法权!!!

但是面对不法侵害的时候我们要生存,我们想要活命,我们想要保护自己和家人!

我们也无法如专业法律律师一样按照法律条款用嘴完美的拿捏好正当防卫的尺度。

我们无法等第二次侵害发生了再实施防卫,因为生命只有一次!!!


唐家二先生


这种案件认定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骑车人是被宝马车上三人围殴,并没有动手打人行为。第二花臂男下车直接骑车男进行一顿拳打脚踢。第三花臂男骑车男一顿爆打以后还不解气于是回到车上,拿出来事先准备好随车携带的管制刀具对骑车男再一次进行施暴,准备用砍刀予以更严重的犯罪行为,此时此刻骑车男被恐惧无助吓坏了,作为一个人来说当时已经没有任何办法去一个人对抗三个人了,骑车男被激怒了所以采取了最后的自我防范,也就是自卫反击行为,倒在此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就是花臂男在要进一步,对骑车男给以致命一击的时候手持的砍刀突然滑落,在嫉妒危险的情况下骑车男拼死抢刀花臂男还要夺回砍刀的同时,骑车男反击下意识给花臂男一刀砍去,花臂男中刀的同时还要反抗继续犯罪跑回车内继续寻找犯罪工具。就在此时此刻骑车男已经被恐惧和内心爆发的怒火继续终止了终结了花臂男的犯罪行为,属于自卫反击正当防卫。没有过时杀人所以不承担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


刻骨铭心的痛一次就够


因为有视频作为证据,案情已大白于天下。

首先可以判定:正当防卫。

理由很充分。第一、宝马车违章行驶,引发交通事故,负全责。第二、宝马车方先追打电单车男,是伤害事故的主动方。第三、最重要的是,凶器乃宝马车男所有,并先行持刀砍人。第四、随车携带的长刀,在此情境中,因无切瓜砍柴的必然性,可确认为蓄意持有管制刀具。第五、死者有犯罪前科。第六、纹身与案件无关,不能作为直接证据。但可作为黑恶势力的或然证据。

其次可以判定:或防卫过当。

理由也很充分。第一、夺刀防卫后,回砍二、三刀,使对方退避即可,但继续砍七、八刀,已属过当。第二、在对方受伤逃避的情况下,主动追杀,而非脱离打斗。第三,在公共场所,具备逃脱,避免伤害的条件。并非你死我活的唯一选择。是否过当,尚须公检法专业人士鉴定。

综上所述,可以定案为正当防卫或过当。量刑当依刑法条文而定。又鉴于电单车男是弱势单人方(对方有3人),又是被动方,首先遭受肉体和精神伤害方,可以酙情从轻。

中国正在完善法制建设,此案虽然社会影响极大,人尽皆知。但刑事案件务必依法断案量刑,亦不允许任何社会力量或舆论干预司法公正。

《汉书》云:“古者圣人因天秩而制五礼,因天讨而制五刑“。礼治刑法,不可以违乱,此乃治世之大要,兴国之纲本。风语流言,可嗤之以鼻。


华中小隐


从视频来看属正当防卫至人死亡,电动男身中数刀后临畏不惧(好佩服,我做不到),后被死者推了个踉跄到落刀处顺手捡起,死者马上过来争夺,近身争夺博斗中对准死者腹部连捅二刀(用了二至三秒),验尸可以证明至命伤。而且这么近距离长砍刀是无法砍的,被夺刀的危险,至命的二刀是在自身生命处于危险之中捅出去的,生命受到危险时一种本能防卫。大多数人在纹身男持刀冲过来时早就跑了,而不是象电动男一样据理力争用肉体抵抗。那么当银行遭劫匪抢劫,我们可以蹬下身抱头或举双手投降,也可以与其博斗,可惜电动男选择了后者,毕竞他是正确无辜的一方。到抢刀的时候连逃跑都是一种危险。本官判定,正当防卫至人死亡。后面的追砍不至命,是防卫过程中的惯性。比如枪决犯人后还站在死者胸上狠命跳踩,再补一枪,惯性动作。不过宝马车在中国名气不大好了,会撞讶。


北风不摧


法律是时代的强音,这个强音也就是人民的呼声。只拘泥于一小撮脱离实际的立法与执法者的理论和条款即祸国又殃民。按照法律规定是明显的由防卫变杀人,实质是无限防卫也是正当防卫,这需要公正的法官与严谨的法律才能顺应人民的意愿。宝马车司机目无国法刺刀行凶,人多势单下的电动车司机为防范非法侵害的继续致对方死亡是合法应民的,把其他参与者砍死也不构成犯罪,因为他们没有制止反而多人围歐!


蝶恋花24314601


纹身男违反交规在先,下车众人寻衅滋事在中,回身返回车子持凶器不间断做出攻击动作在后。竟然有人说纹身男是用刀背在吓唬电动车主,所以不构成威胁他人生命!试问以后是不是有人持枪用枪托攻击人也可以理解为没有威胁?争斗中凶器掉落,电动车主拿起武器正当防卫,纹身男再次跑向宝马车,是再次拿出砍刀?或者车里还有更强大的攻击武器?又或者纹身男在逃跑?既然纹身男有前一次回到车里持刀行凶的行为,在这电光火石间,电动车主应该做出什么判断?幸亏是第三种可能,圣母婊们齐呼“人家都跑了还追杀,这是故意杀人,这是防卫过当,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前两种可能呢?圣母婊们无非不疼不痒的谴责一下这个嚣张的黑恶势力,然后坐等下一个社会问题继续喷


其实907


本人觉得全国正值打击黑恶势力的特殊时期,本案恰逢此时,可以通过此次事件作为打击黑恶势力的标杆,对于涉事电动车男子免罪或从轻处罚,最次也要判个缓刑,对于国内以后类似事件起到一个样板。从此以后,对于那些动不动就敢掏刀子行凶的人员起到一个震慑作用,同时对于受害方也是可以激发人们勇于对犯罪行为的勇气,对于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有百利而无一害!


路漫漫123581765


转发:此次事件对社会应该具有深远影响,因为它不仅仅是一桩刑事案件,更是映射了当下大众对社会一些行为的不满看法。宝马代表钱势,且是主动出击,电动车代表普通平凡,又是被动应战。两者之间,从直观角度来看,就是强势主动与弱势被动之间的对垒,所以大众更倾向于平凡普通的弱势被动一方,所以调查结果公布一定要详细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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