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小伙被传销监禁,勒死监工逃跑,算正当防卫吗?

大青马


如果是我被人长期监视殴打拘禁,如果没有时效的办法,必要时同归于尽不是不会有的,被人监视意味着你根本逃不出他人的魔掌,被人殴打是男人就得雄起,想什么办法也要脱离,在这种情况下拼的就是你死我活,你不让他死你就得死,每个人都有活下去的强烈欲望,更何况是被人控制20多天。我只想说张某属于防卫过当,那有谁知道他这20天怎么熬过来的?又经历过些什么?该传销组织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罪,限制他人的人生自由,给张某心里已经造成了严重伤害!这道伤疤谁来抚慰,死者家属还有脸不羞的要求赔偿,真是小人中的极品。


抽着旱烟看日落


算正当防卫。从其被非法监禁开始,人身自由和安全已受严重威胁,此防卫过程应至小伙投案后才算结束。难道公诉机关认为小伙将监工打倒在地就是不法侵害已终止?且小伙面对的是传销组织的团伙迫害,不以其中某一人失去抵抗为侵害结束。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此案,因保护自已的人身自由不受非法拘禁和限制而在防卫过程中杀人,不懂公诉机关为何以故意杀人罪,而不以防卫过当致死起诉。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醉乎


传销组织,本身就是违法乱纪行为,况且还不择手段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若是不服从他们还有很厉害的犯罪手段~这样的社会毒瘤~对社会对人民造成严重危害!勒死他属于为民除害!何罪之有!应属于英雄之举!比正当防卫还合法!希望光大人民给予支持!


259784661


传销是限制人身自由,逼迫拿钱,甚至威胁受害人生命。当一个人发现进入到这个组织时,生命时刻受到威胁,所有的反抗都是正当防卫。象这种正面冲突,就是故意杀组织者,也是正当防卫,因为这些人很可能,随时会杀了逃脱者,这是可预见的。你不杀他,他杀你,难道这还不是正当防卫,还要讲阶卫尺寸?


小铺小子


我们的首先确定一个事实,一旦被骗进传销漩涡中的受害者,是很难再逃出来的,逃出的受害者,如果再被抓到,后果往往很严重。前段时间好像就在头条里看过有受害者逃出去之后又被传销者给抓回来,然后被折磨致死。可笑的是,现在的法律竟然要维护传销者。天理何在啊


开创者63634


与坏人作斗争,与恶人以命相博何罪之有,而且主动报案,捣毁了传销团伙,立该之有。如果没有及时逃离,被传销团伙抓住,结果会被打死,但他相信国家,相信法律会为他申张正义,主持公道,我相信报案的结果和被传销团伙抓回去的结果肯定不一样的,抓回去肯定是死路,难道报案也一样是死路吗?


易之缘72788406


要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首先要有一个正确的外部环境。而中国现在的混蛋法律就阻止了老百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抓坏人抓不好就赔钱进监狱,扶老人弄不好就倾家荡产,再有现在的老师只想挣钱,小孩子从老师身上能学到什么?当今的环境家长又能教孩子什么?只能教孩子自保,不要多管闲事。从上幼儿园就懂送礼的中国人能为以后的国家干什么?所以干实事才是国家的当务之急,脱离实际就是做梦!


用户102181522093


社会应该鼓励人民群众积极的去同违法犯罪做斗争。传销本身就是社会毒瘤,我觉得在这一案件当中不应该去严格苛求是不是正当防卫。如果司法机关能设身处地的为被骗进传销的小伙想想,如果我不反抗可能我永远也脱离不开传销组织,如果继续在传销里待着只能再去骗别人进来这就是与传销组织同流合污进行违法犯罪,到时候会有更多的人受害会有更多的人违法犯罪。我觉得在本案中被骗的杀人当事人应该无罪释放。


狩猎者148107029


牵涉到法律的事还是由公安局全方面调查了解掌握证据公布后才有发言权,你一句话就能把一个案子说清?法律讲的是证据,我们老百姓不能因为个把干警枉法就不相信法律。龙哥案和其他案例不一样的地方是有完整的视频让有正义感的人都可以岀于朴素的正义感来做出判断。


布衣无名3


为什么总是提这个问题,你这么关心?就应该去协助调查,还清事实真相,而不是一问再问?你有那么多的时间关心这件事,就应该去调查此案的疑的,不是等这个回答,等那个回答,纯粹是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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