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5 懷孕後,被公司強行安排提早休產假 公司:沒的商量

產假,是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是從分娩的前半個月開始,可以享受98天的產假。且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合同。然而,就在上週,我媳婦被通知要求提前休產假,而且沒的商量。

懷孕後,被公司強行安排提早休產假 公司:沒的商量

我媳婦是在稅師事務所上班,平常的工作是去企業進行核稅,工作強度也不是很大,雖然懷孕七個月了,狀態都還挺好的。上週她們公司小組重組,因為我媳婦是孕婦,各小組都不願意跟她搭組,怕因為是孕婦會影響到工作。也因此,在公司成為了“流浪人”。

懷孕後,被公司強行安排提早休產假 公司:沒的商量

在這種情況下,公司的部門經理找到我媳婦談話,要求我媳婦提早休產假。我媳婦想著這也是好事,可以好好休息,也就沒有反駁。然而第二天,公司的財務找到我媳婦籤一個協議,說是自願提前休產假,也正是因為如此,在這兩個月期間,公司不發放工資、社保公積金等相關福利,個人繳納部分需要自己去相關單位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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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媳婦當時就不樂意了。這明顯是霸王條款,找到部門經理理論,部門經理說:這是公司領導共同商量後決定的,目前沒有適合我媳婦的崗位,況且昨天你也同意了。這是要逼迫我媳婦自動離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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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合同法裡沒有規定孕婦啥時候休產假,但也有寫產前15天可以開始申請產假,而且產假工資是照常發放的,這明顯是不合法的,我媳婦所在的公司,是當地最有名的稅師事務所,也是圈內影響最大的公司。雖然我媳婦據理力爭,但還是沒有讓她們公司妥協,這幾天還在僵持著,怕鬧僵了會影響以後的就業。如果自願辭職,則連生育險都沒法報,如果妥協,這兩個月就啥也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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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媽們,你們有沒有遇到過公司這種不合理的情況?要是你們,該如何處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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