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8 西寧市紀委通報3起不擔當不作為典型問題

西寧市紀委通報3起不擔當不作為典型問題

為進一步警示教育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擔當作為,持續營造幹事創業的良好氛圍,西寧市紀委日前通報了3 起不擔當不作為典型問題。

1.湟中縣群加藏族鄉政府原副鄉長李發慧因履職不力導致旅遊扶貧項目進度緩慢問題。

2016年群加鄉在實施下圈村旅遊扶貧項目過程中因前期溝通協調不到位,林業部門審批手續未能辦理,項目被迫停工長達3個月,由於項目進度嚴重滯後,2017年10月,被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書面通報。李發慧作為負責下圈村鄉村旅遊扶貧項目的主管副鄉長,對旅遊扶貧政策精神領會不透,在項目相關手續辦理中履職不力,導致項目嚴重滯後。2018年2月27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湟源縣文化旅遊體育局、發展和改革局、食品藥品和市場監督管理局履行監管職責不到位問題。

2018年6月,省、市旅遊局分別下發通知,要求湟源縣對小高陵地區出售富氧水購物場所開展聯合執法,整頓擾亂旅遊市場秩序的行為,6月29日,湟源縣文化旅遊體育局、發展改革局、食品藥品和市場監督管理局組成聯合執法小組對小高陵109國道沿線富氧水銷售網點進行了聯合執法檢查,要求6家富氧水銷售網點對無明碼標價等問題進行整改,7月2日複查時,對其中4家未及時整改的銷售網點給予5000元行政處罰。但在其後未對4家銷售網點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督促檢查,以致湟源縣高價出售富氧水問題未徹底整改被遊客多次投訴和網絡曝光,造成惡劣影響。

對此,2018年8月,湟源縣文化旅遊體育局、發展和改革局、食品藥品和市場監督管理局因對旅遊市場日常監督不到位,後期監管缺失,造成旅遊市場負面事件頻發問題,在全縣被予以通報批評,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對縣文化旅遊體育局副局長韓曉英、發展和改革局物價檢查所所長趙洪根、食品藥品和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戴成元三名分管領導分別予以誡勉談話;對縣文化旅遊體育局、發展和改革局、食品藥品和市場監督管理局具體執法責任人員周芙芬、李福海、李清明因在執法檢查活動中的失職失責行為分別給予政務警告處分。

3.大通縣景陽鎮後山村村委會主任童生海在精準扶貧工作中不認真履職問題。

童生海在任大通縣景陽鎮後山村村委會主任期間,對脫貧攻堅工作敷衍應付,政策宣傳不到位,群眾知曉率不高,群眾會議走形式。精準識別工作不認真,將不符合條件的藺佔德等3戶農戶納入到貧困戶中,在隨後的精準扶貧動態調整中,也沒有及時進行動態調整,致使藺佔德等3戶違規享受扶貧資金、物資12萬餘元。此外童生海還有其他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2018年8月13日,童生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要求,全市各級黨員幹部要從中汲取深刻教訓,不斷錘鍊黨性,堅定理想信念,強化使命擔當,盡心盡力為民履好職、盡好責,全心全意為民謀好利、服好務。全市各級黨組織要認真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教育引導各級領導幹部作出示範表率,自覺做到帶頭履職盡責、帶頭擔當作為、帶頭承擔責任,切實以擔當帶動擔當、以作為促進作為。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對不擔當不作為問題的治理力度,充分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不擔當不作為的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真正以問責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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