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9 浙江晨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競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後續進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18年7月12 日,浙江晨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晨豐科技”)與海寧市國土資源局簽署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1,970萬元競買取得位於鹽官鎮天通路2號(原電鍍園區中區塊)的海土字18120號宗地的土地使用權。根據該合同,地塊內29341.5平方米建築作保留,由受讓人自行向鹽官鎮人民政府以2,672.1023萬元回購。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8年7月13日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於競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29)。

一、交易概述

根據海寧正泰聯合資產評估有限公司海正評字(2018)第170號評估結論,2018年9月18 日,公司與海寧市鹽官鎮人民政府(以下簡稱“鹽官鎮政府”)簽署了《建築物轉讓合同》,以人民幣2,672.1023萬元購買坐落於海寧市鹽官鎮天通路2號(原電鍍園區中區塊)建築物、構築物。

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也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礙。本次交易已經第一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合同主要內容

(一)土地位置:海寧市鹽官鎮天通路2號(原電鍍園區中區塊)

(二)總建築面積:29341.5平方米

(三)款項支付約定:

1.首付款: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晨豐科技支付給鹽官鎮政府首付款人民幣8,000,000元,大寫:捌佰萬元整;

2.中期款: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晨豐科技向鹽官鎮政府支付中期款人民幣15,721,023元,大寫:壹仟伍佰柒拾貳萬壹仟零貳拾叄元整;

3.尾期款:本建築物在鹽官鎮政府配合下,晨豐科技完成權屬登記手續,取得有效權屬證書後5個工作日內,晨豐科技向鹽官鎮政府付清尾期款人民幣3,000,000元,大寫:三百萬元整;

(四)違約責任: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均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違約方必須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1.晨豐科技未按時付清轉讓價款的,除應付清轉讓價款外,從欠款發生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晨豐科技應按欠款額0.5%向鹽官鎮人民政府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2.晨豐科技已付清轉讓價款,因鹽官鎮人民政府原因未按時將標的交付晨豐科技的,每逾期一天,鹽官鎮人民政府應按轉讓價款0.5%向晨豐科技支付違約金。

三、風險提示

鹽官鎮政府雖已於合同中約定配合晨豐科技完成權屬登記手續,但仍存在未能辦理房屋所有權證而影響該建築物使用的不利風險。

特此公告。

浙江晨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9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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