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当前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发生,兴宁交警部门按照梅州“史上最严”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和《全市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持续采取超常规措施和手段整治“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通过九个月的铁腕整治,目前,城区驾乘两轮摩托车戴头盔率明显提升,涉及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在整治行动中,执勤人员对被查获的驾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人员,继续要求其观看警示教育片半小时、戴红袖章(交通协管员)、黄帽子协助交警执勤半小时、抄写宣传资料提高安全意识,登记姓名、单位地址、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关注兴宁交警微信公众号后,给予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驾驶两轮摩托车必须“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为确保您和家人的安全,请务必戴好安全头盔。
【全媒体记者】张柳青
【通讯员】曾繁光
【作者】 张柳青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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