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被执行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2018)豫0221执1525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陈顺叶
性别:女
年龄:45
住址:杞县南环路中段路南金水湾院内
身份证号:410221********7121
执行法院:杞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杞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11125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法官联系电话:李法官0371-2896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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