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 非法储存、运输、买卖危险物质,两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本报11月26日讯(记者 宋永兴 通讯员 张凯凯) 近来,广饶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违法犯罪,11月22日,查处两起非法储存、运输、买卖危险物质案,依法行政拘留两名非法储存、运输、买卖危险物质违法行为人。

11月14日20时40分许,在广瑞路赛轮轮胎公司北门,张某民(男,33岁,沾化县人)驾驶一辆面包车,因非法储存、运输汽油被查获。另查,10月23日张立民因非法销售汽油被治安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条、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开发区派出所决定给予张某民行政拘留十四日的行政处罚,并收缴车载油罐一个、加油设备一套。

今年11月初以来,齐某华(男,44岁,广饶县陈官镇人)在张官后村一出租院内非法储存、销售汽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开发区派出所决定给予齐某华行政拘留十一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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