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 国办:2020年底前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

本报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的目标要求,指出要在2020年底前,全面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建成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管理体系,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全部开展“好差评”,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确保每个政务服务事项均可评价,每个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和人员都接受评价,每个办事企业和群众都能自愿自主真实评价,每个差评都得到整改,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评价、政府部门及时改进的良性互动局面,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意见》还提出要从四个方面明确责任标准:一是夯实政务服务责任;二是厘清政务服务事项;三是规范政务服务要求;四是科学设置政务服务评价标准。

关于畅通评价渠道方面,《意见》则提出一要现场服务“一次一评”;二要网上服务“一事一评”;三要社会各界“综合点评”;四要政府部门“监督查评”。

《意见》还提到应从强化服务差评整改,加强评价数据的综合分析和应用,健全政务服务奖惩机制,公开政务服务评价信息等四方面着手用好评价结果。

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意见》的发布,是为了全面及时准确了解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感受和诉求,接受社会监督,有针对性地改进政务服务,提升政府工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易采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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