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4 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改革推出10大舉措

自然科學基金委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科技創新和基礎研究的重要論述, 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基礎科學研究的若干意見》《關於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國務院關於優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等中央文件要求,按照科學基金升級版改革方案,推出一系列改革舉措。

一、擴大分類評審試點範圍

2020 年,擴大分類評審試點範圍,選擇全部面上項目和重點項目開展分類評審工作,具體要求詳見《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申請須知”部分。

為進一步引導和激勵科研人員投身原創性基礎研究工作,加速實現前瞻性基礎研究、引領性原創成果重大突破,自然科學基金委設立原創探索計劃項目,創新項目遴選機制,營造有利於原創的良好氛圍。

原創探索計劃項目申請要求和申請程序詳見自然科學基金委發佈的《2020 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原創探索計劃項目申請指南》。

三、調整限項申請規定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中提出的“科研人員同期主持和主要參與的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課題)數原則上不得超過 2 項”要求,對科學基金項目限項申請規定進行相應調整,詳見《指南》“限項申請規定”部分。

四、優化人才資助體系

允許符合管理辦法中申請條件要求的外籍非華裔科研人員申請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和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繼續試點面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依託單位科研人員開放申請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港澳),資助模式與評審標準與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保持一致。具體申請要求詳見《指南》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部分。

加強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和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與國家其他科技人才計劃的統籌銜接,避免重複資助。有關申請規定詳見《指南》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和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部分。

不再設立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

五、試點項目經費使用“包乾制”

在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中試點經費使用“包乾制”。項目經費不再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申請人提交申請書時,無需編制項目預算。項目負責人在規定範圍內自主使用經費。

六、調整部分項目類型的經費資助結構

在 60 家依託單位試點提高智力密集型和純理論基礎研究項目間接費用比例的基礎上,2020 年起,所有依託單位獲批的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和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均採用新的經費資助結構,進一步提高間接費用比例。具體情況詳見《指南》中相應項目部分。

七、優化申請代碼設置

2020 年,以工程與材料科學部、信息科學部等為試點,重新梳理一級和二級申請代碼,不再設置三級申請代碼。申請人選擇準確的申請代碼後,可在信息系統中選擇合適的“研究方向”和“關鍵詞”。

八、進一步簡化申請管理要求

將面上項目和地區科學基金項目納入無紙化申請範圍。2020 年,無紙化申請項目類型為: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和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港澳)仍需提交紙質申請材料]。

進一步簡化申請材料要求,並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為科研人員提供更好的服務。

九、試點開展“負責任、講信譽、

計貢獻(RCC)”評審機制

RCC 評審機制堅持對評審專家的正面引導和正向激勵,以明確評審專家負責任行為規範為基礎,探索對評審專家的貢獻(包括對資助決策的貢獻和對申請人的貢獻)進行測度和累積的激勵方式,鼓勵和引導評審專家通過開展負責任的評審而建立其長期學術聲譽,努力提高評審工作質量,營造良好學術生態。

十、進一步強化科研誠信建設

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關於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部署,2020 年,自然科學基金委將啟動實施科學基金學風建設行動計劃,構建科學基金“教育、引導、規範、監督、懲戒”一體化的科研誠信建設體系。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改革推出10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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