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1 教訓!資陽男子酒駕還想跑,罰款2300元並記36分!

  “我知道喝了酒要遭......我錯了......”2020年1月15日晚19時20分許,一名摩托車駕駛人在春運執勤點,滿臉懊悔地對資陽市公安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執勤民警說道。


教訓!資陽男子酒駕還想跑,罰款2300元並記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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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來,資陽交警直屬一大隊當晚在資陽市雁江區沱一橋橋頭設點嚴查各類交通違法。晚上19時15許,當執勤交警對一輛未懸掛車輛號牌、由資陽城區駛往中交錦灣方向的二輪摩托車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該車駕駛人渾身酒氣,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民警隨後將車扣留,並欲將其帶至酒精呼氣檢測點,誰知駕駛人趁民警不備,快速將摩托車鑰匙丟棄至沱江河內,並意圖逃離現場。最終民警將其控制,並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檢測。經檢測:該駕駛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70mg,系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經查,駕駛人謝某,資陽市雁江區人,持有C1駕駛證,系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車輛。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資陽交警直屬一大隊對謝某未懸掛車輛號牌、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合併處以罰款2300元,駕駛證記36分。


  年關將至,資陽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請時刻謹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安全——是回家最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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