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不想繳納房租的租客請三思

我是房東我說明幾個最近常見糾紛問題:

1.你不能回到出租房正常居住首先不是房東造成的,房東並未阻止你回去居住。

2.房東提供給你的房子不是危房是可以正常居住的房子本身並無安全問題,你在正常居住但是失業或者沒有收入和房東是沒有任何關係的那個是租客你自己能力問題,房東不對租客的生活問題負責只對房子負責。

3.在你不能及時返回出租房一月或者兩月不能回去,要求不回去居住的這段時間免租是不合理的,首先你簽訂合同的時候並無說明不住就不付房租,其次你雖然沒有居住但是你的家當依然在佔用房子,如果按照不住不需要付錢的邏輯,那麼租客不交租房東是否也可以把租客所有家當清理出房子堆放在路邊?因為你不交租就意味著你沒有這個房的使用權你的物品就無權堆放了。

4.房東的錢不是大風颳來的,你不能以房東生活條件比你好去道德綁架,別人好是別人好,不能因為別人好就一定要來救濟你

5. 你覺得要以不可抗力起訴房東,你首先確定你簽訂的合同條款裡有沒有這一條,其次就算有這一條你覺得你勝算幾何,再者算你打贏了公平原則一人一半法院判你免交了半月房租。打官司費時費力不說你還把房東得罪死了,到時候加租或者不租都是房東的權利,房東損失多少可以從你身上再找回來,最終羊毛出在羊身上吃虧還是租客自己

6.和房東協商不通或者直接不協商,自作主張以沒有錢或者不可抗力的理由直接不交房租,房東完全可以罰你滯納金,如果租客不給,房東則可以以租客單方面違約解除租房合同,斷水斷電換鎖拉下租客押金等等的方式收回房子,到時候一切後果租客自己承擔,就是租客報警去法院告都沒有用!

所以我覺得租客不要和房東鬥你肯定鬥不起,契約精神按合同交租是你租客應盡義務,至於房東免不免租是房東的自由不能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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