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條例》3月1日起實施 加大打擊欺詐騙保力度

津雲新聞訊:《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3月1日起施行。作為本市民生領域的一項重要地方立法,《條例》對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待遇保障、經辦服務、基金管理、監督檢查等方面內容作出規定。據悉,這也是全國省級層面第一部涵蓋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的地方性法規。

  基本醫療保險是民生工作的重要部分,《條例》在總則部分明確規定“市和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組織領導,將基本醫療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必要的經費投入,……”。 在具體經費投入上,主要體現為《條例》規定城鄉居民醫保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相結合,並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特困供養人員、低收入家庭成員和重度殘疾人等困難人員參保由政府全額補助,個人不繳費。

  《條例》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明確要求本市與北京市、河北省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協同發展工作機制,推進政策制定、經辦服務、監督管理、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定點資格互認、醫藥產品採購、信息化建設等方面的合作。據醫保部門負責人介紹,當前全國異地就醫住院費用已能夠實現聯網直接結算,本市醫保部門正在按照京津冀協同發展要求,積極研究推進京津冀異地就醫門診費用聯網結算工作,目前系統開發測試已經成功。

  醫保基金是人民群眾的救命錢、治病錢,《條例》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醫保基金監管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了對欺詐騙保行為的處罰力度,賦予了醫保部門強有力的監管手段。針對執法實踐中有些涉嫌騙保的人員拒不配合調查的情況,《條例》規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暫時調整其醫療費用結算方式,也就是停止其聯網刷卡結算。對查實具有欺詐騙保行為的,將給予騙保金額3-5倍的罰款,並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將其違法信息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截止2019年末,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1137萬人,定點醫藥機構1579家。2019年基金收支總規模超過730億元,全年就診人次達10278萬人次,其中住院132萬人次。(津雲新聞記者李佳萌 天津日報記者廖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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