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2 再敢拖欠農民工工資,拉入“黑名單”不得翻身!

再敢拖欠農民工工資,拉入“黑名單”不得翻身!

拖欠農名工工資問題近年來一直收到國家和社會的關注,較以前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依然存在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主要原因之一包括拖欠方的違法違規成本較低,能拖就拖,拖不了大不了再給。

針對這種現象,國家引入信用機制來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管理。

再敢拖欠農民工工資,拉入“黑名單”不得翻身!

《河北省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近日由河北省人社廳出臺。

《細則》明確以下4類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剋扣、無故拖欠1名農民工3個月以上的工資且數額在8千元以上的;

2、剋扣、無故拖欠10名以上農民工工資且數額累計在5萬元以上的;

3、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引發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4、其他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等情形之一的。

凡是出現以上四種情況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管轄權限將其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同時將勞務違法分包、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且符合前款規定情形的,將違法分包、轉包單位及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一併列入“黑名單”。

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信息將通過部門門戶網站、“信用中國”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予以公示。

期望這一措施能更有效保障農名工薪酬的按時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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