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土地流转是强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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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来说,土地流转大多是自愿行为,像我们这边一些村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模式,就是完全自愿原则,可以参与加入,也可以随时退出,完全是根据农民自己的意愿!但对于一些地方的土地流转,或许也会存在强迫、强制性的方式,这种行为肯定是违背上层意图的错误行为,是决对不被允许的!下面简单聊一下这方面的话题,以供参考:

一、土地流转需有序引导,自愿合理实现农业适度规模化

记得农村农业部长韩长赋曾强调表示,土地流转不是越快越好,土地规模不是越多越好,毕竟俗话说,欲速则不达。土地流转要与当地农村劳动力及农村人口转移情况相匹配,与当地的农业机械化程度相适应。不搞强迫命令,有序引导自愿流转,合理实现农业适度规模化发展!



以上不是原话哦,只是其大概要表达的意思简写!

二、今年农村土地确权将全面落实,将依法保障农民流转土地的权益

随着为期五年的全国土地确权在今年底前将全面落实,农民手中的承包土地将获得“身份证”,可以更好的依法保障维护农民土地的相关权益,也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



毕竟在以前,农民的土地流转,一旦发生纠纷是很难获得法律方面的保障,也就很难维权!

另外,随着农村土地确权后,农民对于土地的流转新趋势也会积极有为,毕竟对于确权的土地,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承包权益,并可以通过流转、入合作社等方式获得更多收益!

三、村干部等目前是推动土地流转的重要力量

像我们这边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陶庄模式”,就是村干部推动的方式,也在我们这边成为了典型,很多地方都过来参观考察学习。



去年我们镇上的政府也在积极宣传这种模式,也说明目前的推动者主体依然是以村干部为主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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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是强制吗?

土地流转也是有法规文件的,无论是村民自主流转或者是集体流转,都应当遵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别是《管理办法》中第一章总则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已经明确指出土地的流转应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特别是自愿。任何人的土地流转都不能被强迫。

同时,《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第六条“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的要求也明确,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土地的行为,否则就是违法。

因此,土地流转是以村民自愿、自主为原则的前提下进行的,而且合法、合规的土地流转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对于流转的土地,承包流转土地的受让方可以是农村户口的个人,也可以是城镇户口的个人,也可以是企业或者机构,而且《管理办法》也没有明确要求受让方不能是村干部。只要不是违规操作的,个人、企业、机构都能依归进行土地流转的受让工作。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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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也叫租赁),包括土地入社都是自愿的,必须是签合同。各地文件精神不同,如果是土地抛荒二年以上,村里有权出包。如果你在种,任何人都不能动你的承包土地经营权和承包权,国家立法保护你的权利。我国大力支持土地流转,充分认识到土地连片集约化的重要性,同时反对过大面积经营。农村复杂性使人们对土地流转中问题也较多,主要表现在。

一是过度强调承包权,地方基层干部不敢得罪少数恶户。

有人去村承包土地,一般来说基层干部要去帮助,上户签字,当然也要给点务工钱。少数群众不签字、也不反对,等开发了,找麻烦。农地本来荒在那里,租金不可能很高,村民中恶霸无赖什么人都有,流转是不容易的。

二是村委会干部用蛮力处理工作,提高了效率,欺负村民。

现在村委会权力少,想做事的感觉任期短,不采取“短平快”手段解决来不急。工作中出现暴力情况,或对少数实力弱的家庭造成伤害。

三是村民认为村干部为利益工作,收好处去流转土地。

许多村民与村干部对作干,认定村干部腐败,或同一个地方矛盾纠纷内在问题。

四是村里人认为土地流转为了财政补贴,骗补贴为目的。这也是村民不愿流转原因之一。

凡是去流转土地的合作社、农业大户和农企工作是难做的。如果真心做农业,慢慢取得村里的人信任。我国农业只有走集约用地、机械化、信息化和技术合作之路,才是农业的春天。

土地流转租借不是强制的,是自愿的。弃耕抛荒也是违背文件精神的,真想做农业一定要得到村民信任。农业是古老产业,也叫第一产业。我国历史上对土地经过多次革命和改革,产生了现在这个样子,加上村民对政策和基层干部抵制和不信任,土地流转难度很大。

土地以前是农民的命根,现在弃荒不是流转和一户一田就能一下解决的,但也要看到农业必须集中连片才有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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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户的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流转是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到土地流转不是强制性的,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第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原则是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该原则,尊重农户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意愿、平等协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搞强迫命令等违反农民意愿的硬性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第二,承包后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农村土地流转必须遵循以上原则,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土地流转只是承包经营权,不能在流转中变更土地所有权属性,侵犯农村集体利益,农地只能农用,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农民的流转自主权、收益权要得到切实的保障,转包方和农村村委会不能以任何借口强迫流转或者压低租金价格,侵犯农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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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是强制性的。?

强制性流转的是犯法的。所以土地流转绝对不是强制性的。

根据承包制的,法律里面强调。土地经过确权之后。承包人可向他人,进行土地流转,出租等方式来,运营土地。

所以说土地流转,是农民自己的意愿流转,而不是强制性地流转,如果强制性地流转的话,这是犯法的,我们可以提起上诉,甚至告到法院去。

谁有钱谁来承包经营。

对于流转的意义方面来说,对于我们这边的话,是属于承包,别人将你的土地全部承包了,种植或者养殖。

那么对于承包这个土地来搞,农业或者养殖业的话,是有钱的都可以,没有规定说村委或者谁,不可以来这里面做这些承包土地的说法。

不过对于大区域承包来说,基本上农民都会同意,毕竟只要价钱合理,大家都会把自己的土地承包出去。因为如果你一家不承包,其他人都已经出租出去了,那么对于,你,个人而言,种植的产品,相对会受到他们周围的影响的。

例如他们承包来种植这些沙糖桔,然后你在中间,然后种水稻的话,他们喷洒的农药或者是其他的,都会,受到多多少少的影响的。

所以在他们不断做工作的之后,我想大部分农民都会把手里的土地给承包出去了。毕竟现在很多人都已经是,出到外面打工,那么留下的都是一些老年人和孩子。

主要劳动力不在家的话,那么基本上家里面的土地就会很少去耕种了。

刚到农村里面的问题,请关注我们,我们和大家一起分析农村里面的点点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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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流转原则:依法自愿有偿

土地流转当然不是强制的,从国家和各地方政府陆续下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关的政策文件来看(比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都有一条“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因此,不管是任何一级组织在没有获得土地承包农户的同意之下,都是不能越过农户去签订流转合同的。

2、整村流转需村民全部同意

在很多土地集约规模经营的地方,很多土地都是整村流转的,由于会涉及到土地的整合,那么就必须将农户自愿、一级土地租金分配、土地分红等事宜详细表述在流转合同中,这是需要村干部们挨家挨户去一一落实的。

3、村干部自己的土地可自行流转,村民无权干涉

村民自己以出租的方式流转土地可不经过村委会同意,但这也是要看方式的,像转让/互换、转包等就要在村委会备案地登记。

村干部自己的土地也是可以自己流转的。

4、集体土地流转需召开村民大会征得同意

村里的其他非承包地的农村集体土地,若要流转出去,则需要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商议,并获得村民代表的同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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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不是强制性的,并且与其他项目不挂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第八条规定, 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袁曼曼征地拆迁律师


怎么不强 五月的小麦用挖掘机给挖了 把串天大树坎到在鱼池里去 这都是村官干的 我也告过他们 也请过律师 官渣成串没有用 真是态可悲了!


欣欣向荣161510630


加快五华城市建设规划,振兴乡村发展战略关系中国能否成为发达国家的大事,本人建议一定要加大力度推进:一.没有条件发展的乡村人口尽快搬走到有条件发展的地方。二.能够发展起来的乡村应该大力发展,第一产业第二第三产业都可以让他们尽快发展。这两条都非常重要,这是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三.大力发展中小城市,十万人以上的县城或者比较大的鎮都应该鼓励他们成为中小城市,欧洲国家的很多城市也是十几万人或者几十万人口,为什么我们国家不鼓励支持这些地区发展成为特色城市呢,比如广东省五华县现有一百多万人口,县城水寨附近就有三四十万人口,完全可以成为一个小城市,还有华城镇、安流镇、棉洋镇的人口也有几十万,也完全可以建设成为一个小城市,关键是加大投资和规划建设,效果一定会非常明显!


用户6625458577


别忘了政府征地成本是按照农民土地年收入计算的,而违法征地买卖土地谋利的百分之30是上交中央财政的!因此中央提出乡村振兴是动了利益集团的奶酪。而且用点脑子想想,一个坐地分赃的强盗头子,既不禁止小强盗们抢地,也不拒绝小强盗抢地谋利上交的赃款,更不追究非法抢地买卖谋利的犯罪行为!仅仅口头上说要乡村振兴,农民致富,这话靠谱可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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