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0 最新消息:6月1日起處理違章有新規定,不符合這幾個要求不予處理

現在的社會非常發達,交通工具也越來越多樣化,尤其是汽車,大街上時時刻刻都擁擠著各種各樣的汽車,給交通帶來了很多不便,因此也出現了很多不守交規的人,出現了闖紅燈,酒駕,超載,等等,一系列的交通違法行為。交警部門為了更好地維護交通規則,給擁擠的道路進行減壓,交通規則也在不斷完善。

最新消息:6月1日起處理違章有新規定,不符合這幾個要求不予處理

最新消息稱:從2018年6月1日起,處理違章又有新的規定,對於不符合要求的人員一律不接受處理。新規明確規定:車輛所有人、管理人與駕駛人不一致的,要求車輛所有人、管理人和駕駛人一起到場處理:

最新消息:6月1日起處理違章有新規定,不符合這幾個要求不予處理

1、企業單位車輛

企業、事業單位的車輛處理時駕駛員必須與單位負責管理人員同行,一起到交通部門處理。如果有一方缺席,視為不合要求,違章無法處理。

最新消息:6月1日起處理違章有新規定,不符合這幾個要求不予處理

2、家庭成員需提供有效證件。也就是說如果夫妻一方開車出現違規,而車輛是另一方的名字,此時處理違章需要提供雙方戶口本和結婚證,否則視為不合要求,違章也是無法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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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駕駛員需提供有效證件。也就是說駕駛人員在違規後,必須提供自己的身份證、駕駛證、行車證原件,這幾個證件只要有一個缺失,違章無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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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規定主要是針對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行為,也就是平時存有僥倖心理的那些司機,闖個紅燈、超個速、不繫安全帶、違規停車等,這些被監控拍到的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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