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8 常德“一号追逃令”嫌犯临澧投案自首

湖南日报新湖南6月8日讯(记者 肖洋桂 通讯员 龚文君 汪初)6月8日14时许,犯罪嫌疑人罗某主动到临澧县公安局合口派出所投案自首,标志着自常德发布安全生产“一号追逃令”以来,临澧县公安局夺得首功。

今年2月3日下午,安乡县大湖口镇新剅社区一闲置工厂发生爆炸事故,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经安乡警方调查,蒋某、罗某、戴某等3人涉嫌非法生产爆炸物。事发后,3人均外逃。经大量工作,安乡警方于5月下旬抓获了蒋某。

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使涉嫌违法者无处遁形,6月6日,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通过市公安局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发布“一号追逃令”,其中之一是来自临澧的罗某,涉嫌伙同他人非法生产爆炸物。

“一号追逃令”发布后,临澧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副县长、公安局长戴林忠安排分管危爆物品管理的局领导牵头,责成局危爆大队、合口派出所加大追逃力度,力争早日归案。经办民警多次向罗某家属进行法制宣传,做劝投工作,罗某迫于公安机关强大的侦查攻势,在亲友的陪同下到合口派出所投案自首。

目前,罗某已对自己参与非法制造爆炸物、造成“2018.2.3”较大事故的事实供认不讳。罗某已被依法移送安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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