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父母去世了,但在世時賣了房子卻一直未過戶,現在子女想要收回房子該怎麼辦?

MRChou


這是一個房屋產權糾紛的問題,因房產現在瘋漲了才最容易引發這類反悔事件。



第一個問題,回答你最關鍵的一個問題,違約金100%是否合法?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解釋理解,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手的志願行為,但約定雙方的一方高於或低於毀約造成損失的可以提出仲裁。

也就是合同價的100%作為違約金應該不違法,但房價100%的違約金是否支持要看目前房價是否有上漲到這個幅度。

第二個問題,房屋沒有網籤形成不了過戶手續,那補籤手續如何?

契約精神是公民的最基本的要求,不僅是在於一份合同,還是一份郵件、一條短信、一個網絡點擊,甚至包括一個承諾。更何況是父母的一份遺留處置。

假如真的這個房子太重要,太有紀念意義,那也是雙方磋商方式為最佳。

第三個問題,房屋如何才能過戶或不讓過戶?

若必須進行網籤才能形成後面流程,而一方當事人已不在了,那麼房屋的處置權就開始轉移。包括父母本身的父母(是否有),父母的另一方(此糾紛應不在了),還有子女等簽字。甚至,假如子女當中有人不在了的,還要不在一方的子女進行簽字同意。

要跟遺產繼承權有關的所有人簽字確認,這是個非常複雜或糾結的事情。

這種情況可以選擇一紙訴狀來處理,最後以法院的裁決來辦理。

因此,此糾紛假如子女不同意簽字,那麼一定會上公堂的。至於最終結果如何那最重要的看合約的合法性來決定,至於100%的違約金那要看損失方的實際損失情況了。


鞅論財經


把臉擋上,不能幹這種不要臉的事。


韓東言


出讓人過世,之前簽訂合同有效,但是執行人已經轉移,所以想要收回是可以的,首先確定的是交易的房產是否有產權證,然後與購房人協商違約金,如果協商不成起訴法院毀約收回房產,100%違約金個人認為成立可能性小,具體看房產增值部分有多少,再者購房人已經全部付清房款了嗎?


一壺老酒似神仙


父母生前已將自已所有的房產出售給他人,購房款已全部到收到手,也轉移了房產的佔有使用權,因為買方原因一直沒有辦理過戶手續。現子女想收回該房產該怎麼辦?

如果買方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該房產已經辦理了除過戶手續外的其他手續。題主們想收回該房產所有權就不是很好辦。因為題主們的想法違背了民事活動中的“誠實信用”原則,而買主的民事活動符合社會財產流轉秩序,如果買方以題主們作為被告訴至法院提起確認之訴,請求法院確認房屋買賣合同有效,本人以為定會得到法院支持。


不糊塗時塗糊不


有購房合同就有效,受法律保護,房產證可辦可不辦,房產登記不是強制性的,房權證跟汽車掛牌不是一樣的,汽車必須掛牌才能上路,而房產不是,你買了房子不辦證房管局也無權強迫你必須辦證。上法院你也輸不了,房子是你的。


手機用戶102705946


可以諮詢法律人士,不過這樣做有點不地道!還有這個屬於父母生前的,如果真收回,應該還牽扯到繼承吧,有七大姑八大姨的話會有點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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