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投影儀
房地產開發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要計算所能承受土地的最高價格,說白了就是計算該地塊的預期收益及各項成本費用。收益與成本價差就是拿地的成本。
收益:一般為租金收入或者房屋出售收入。
成本:包括開發成本(前期報建成本、建設成本)、稅費(房地產開發稅費是很高的)、資金成本。下 面舉例說明計算過程。
假設待估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50年,允許修建8000平方米的寫字樓。開發商預計拿到土地後該項目 開發週期為2年,取得土地使用權使用權後即可動工。開發商對該項土地的各項成本、費用以及建成後的 收入情況估計如下:項目建成後對外出租,出租率90%,每平方米建築面積預計租金為300元,年出租費 用為每年租金的40%,開發成本和管理費用至少為每平方米1000元,該費用第一年投入40%,第二年投入 60%,貸款利率為6%,不動產的報酬率為8%,取得土地使用權時買方發生的稅費為地價的3%,投資利潤率 為15%。開始計算(1)設待估宗地價格為V,
(2)求開發完成後的總價值P,用收益還原法來確定:寫字樓的年純收益=300×8000×90%×(1-40%) =1296000(元),寫字樓總價=1296000×[1-1/(1+8%)48]/80%=15797121(元),
(3)開發成本和管理費用=1000×8000=8000000(元),
(4)利息=(V+3%V)×[(1+6%)2-1]+8000000×40%×[(1+6%)1.5-1] +8000000×60%×[(1+6%)0.5-1] =0.1273V+434180,
(5)稅費=0.03V,
(6)開發商利潤=(V+0.03V+8000000)×15%=0.1545V+1200000,
(7)V=15797121-8000000-(0.1273V+434180)-0.03V-(0.1545V+1200000),
解得:V=4698080(元),這樣該地塊開發商所能承受的最高價格為469.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