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0 離婚是有必要的,因為選不對伴侶那肯定痛苦一生!

離婚是有必要的,因為選不對伴侶那肯定痛苦一生!

網上有句話是這麼說的:選對行業,成就一生 選對伴侶,幸福一生;選對環境,快樂一生;選對朋友,甜蜜一生。

反之,那要是選不對呢?

比如拿伴侶來說,如果是選不對,還要勉強湊合過,那肯定是痛苦一生。所以說這時候,離婚或許是最好的出路,彼此放對方一條生路,各自尋找自己的理想歸宿。

儘管說再婚不一定幸福,可選錯伴侶的人生,不離婚則更不會有幸福可言。

就像民國才女陸小曼一樣,她當初找的那個男人,儘管家景、工作等各方面都不錯,可雙方還是沒有共同語言,過得並不幸福。最後,她不得不離婚,選擇與徐志摩結婚。

別看二人都是才子才女的,可結合在一起也並不是怎麼幸福,雙方還互有爭吵。還好的是,徐大詩人命不長,年紀輕輕就飛機失逝了。沒有陪伴到老的愛情,或許對陸小曼是更好的恩賜吧,否則,難保徐志摩不會有拋棄她的那一天。

雖說文人浪漫多情,可真正靠得住的不多,所以才女林徽因有先見之明,她只和徐大詩人談戀愛,而不結婚,婚姻則選擇了老實可靠的建築學家梁思誠先生。

離婚是有必要的,因為選不對伴侶那肯定痛苦一生!

談戀愛是一回事,結婚是另外一回事,把愛情與婚姻分得如此清楚,林女士可謂是聰明秀慧,通透之人。

曾有人這麼形容夫妻關係,好男人裝聾,任女人嘮叨不休;好女人裝啞,任男人海闊天空。

這一個裝聾作啞,形象地把夫妻關係刻畫出來了。

至於林徽因女士裝沒裝啞,這個暫不考究,而梁思誠先生則是標準地裝了聾的。你想,白撿一個大美人大才女,焉有不珍惜之理?自是捧在掌中,冷了怕凍著了,熱了怕化著了,對林美人更是有求必應。

當然,對林女士的情感世界,肯定也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論是她與徐志摩的曖昧情,還是與金嶽霖老先生的知己緣,梁先生自是裝作視而不見。

還有就是少帥張學良與趙四小姐,他們的愛情之所以能成為傳奇,就在堅持的時間長久之緣故。張少帥的婚姻是父母之命,無論對方人品再好,不喜歡一切都是白搭。所以一開始就註定他的婚姻是不幸的。後來他選擇離婚,與趙四小姐相伴,這一伴就是幾十年。

趙四小姐能把小三的身份洗白,堪稱一種奇蹟,這種堅持這種韌性,非一般女性可為。足以證明她對張少帥的愛確實是至深至純的。

離婚是有必要的,因為選不對伴侶那肯定痛苦一生!

有人說,婚姻就像蘿蔔,一個蘿蔔一個坑。

乍一看是這麼個理兒,一夫一妻嘛!但這只是理論上的,事實上卻是一個蘿蔔幾個坑,難怪社會上會有那麼多有錢人喜歡包養小三、找情婦。

婚姻需要一顆善心,也就是責任心,同時,更需要一雙慧眼,看清對方是不是自己所尋找的那個理想伴侶。

如果是錯誤的選擇,最好能很快地清醒,最好能很快地走出,不要浪費幾十年光陰老了才再鬧什麼離婚,那還有什麼意義呢?

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這話既適用於友情,同樣也適用於愛情。無論是朋友還是愛人,你不與對方近距離接觸,不與對方共事聊天,你永遠不知道與對方合不合適,永遠不知道雙方有什麼差距或不足。

金無赤足,人無完人。說到底婚姻就是找一個搭夥過日子的人,只相互懂得寬恕、體諒對方,彼此有一份惺惺相惜的情宜,那就足夠了。

真心真意過一生!雙方只要抱有這樣的理念,一定會在婚姻裡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歸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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