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8 無錫出意見,建設工程招投標與企業信用掛鉤

無錫出意見,建設工程招投標與企業信用掛鉤

日前,在2018年度無錫市政府第二次例行新聞發佈會上,無錫市住建局發佈了《關於加強建設行業誠信體系建設與工程招投標聯動管理的意見》,7月1日開始,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企業信用考核結果將作為評審因素。

無錫市住建局副局長邵崇浴介紹,多年來,建設工程招投標採用的經濟和技術“二元”評標法,逐漸顯現出一定的不合理性,主要表現有:一是投標企業為了提高中標概率,聯合相關企業或藉資質圍標、串標;二是投標企業惡意低價搶標,施工時偷工減料; 三是投標企業僅注重投標時的價格競爭和技術措施的編制,一旦中標,為了利潤最大化,經常不按投標文件中承諾的方案施工,項目經理不到崗,忽視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管理,且轉包、違法分包等行為也時有發生,這使交易市場的招標結果沒有很好地在施工過程中體現出來,出現了施工現場與交易市場的脫離甚至背離情況。

2016年,無錫市住建局組織建築市場與施工現場相關管理部門赴江蘇省第一個出臺“三合一”綜合評估法的城市——常州調研,詳細瞭解了實施情況與實施效果。2017年,宜興市開展試點工作,在施工招標中應用信用評價結果,取消了評標中各種獎勵加分,改為投標人綜合信用分,即採用“商務標+技術標+信用標”的“三合一”評標辦法。市住建局在組織開展調研及試點的基礎上,牽頭制定了《意見》。

《意見》 主要包括加強建設行業誠信體系建設與企業信用考核結果應用、加強招投標各方行為主體的信用管理、優化招投標監管機制、完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服務體系等內容。《意見》提出,必須加強招投標各方行為主體的信用管理,進一步規範建設工程招投標各方主體的交易行為,促進招標投標市場主體信用自律,自覺執行招投標法律法規,切實履行誠信承諾,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招標投標交易市場秩序。

為了防止在招投標監管上出現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的“適度寬鬆”現象,《意見》將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及招標控制價作為重點監管環節,對重點監管環節實施網上“雙隨機”檢查,及時公開檢查結果,並將檢查結果與招標代理機構與造價諮詢機構的信用考核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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