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 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害人一命,必定要拿自己的命去償還!

鄉里有個人叫宋某,人們稱他為“東鄉太歲”。他見鄰居小童長得眉清目秀,於是千方百計引誘他,與自己發生同性戀關係。不久事情敗露,小童的父親就強迫小童自殺了。由於事情隱密,一直沒人知道。


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害人一命,必定要拿自己的命去償還!一天夜晚,宋某夢見自己被拘捕到地府,原來是小童的靈魂控告了他。宋某爭辯說:“本來我是出於愛戀,並無加害之意。死是由你的父親造成的,和我有什麼關係。”小童說:“你不引誘我,我如何會受你的淫辱?我不受淫辱,又如何會死?追究根本原因,不是你又是誰呢?”宋某又狡辯說:“雖然是我引誘你,但是你也從了我。投懷送抱,迎合我的人又是誰呢?本來我就沒強行要幹這事,從道理上不應該把過錯歸在我的身上。”閻王怒叱說:“童子年幼無知,中了你的圈套。你放上魚餌釣魚,卻反而把罪歸於魚嗎?”拍案一呼,宋某就被驚醒了。

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害人一命,必定要拿自己的命去償還!後來,宋某因為受賄,將要受到處罰。他知道這是自己的報應,就把自己的罪過和所作的夢全部告訴了親友。等定案時,宋某僅受到了服刑三年的處罰。因此,他暗自以為夢境是沒有根據的,只不過是自己胡思亂想而已。等三年服刑期滿,被釋放歸來,他才知道原來小童的父親恨兒子被他汙辱,乘他服刑在外,妻子獨居之機,用重金作誘餌,早已佔有了他的妻子。宋某怕落人笑柄,就自殺了。

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害人一命,必定要拿自己的命去償還!由此可見,服刑前的從輕判決,只是神靈要向人們顯示出惡人自作自受,作惡就必定會得到報應,這是必不可免的啊!

摘自《閱微草堂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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