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大家認為高俊芳會被判什麼樣的刑罰?

蜂湧天下


據報道信息來判斷,高俊芳可能涉嫌的罪名有:生產、銷售劣藥罪、行賄罪。

一、生產、銷售劣藥罪

我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刑法的規定,高俊芳的行為如果構成生產、銷售劣藥罪,對其最重的量刑是無期徒刑。

就目前見諸報端的劣藥侵害有:

2012年9月張櫻山2歲女兒被因疫苗不良反應住院(診斷為心肌炎),張櫻山起訴了長春長生,獲得3萬元的補償。其女兒今年8歲,心臟仍不好;

2005年,山東人夏富興因狗咬傷,在潤光公司衛生所接種了長生生物公司的狂犬疫苗,導致眼睛致殘。

等等。

就這些對人體的傷害程度及劣疫苗的銷售範圍,說其後果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並不為過。所以,就觸犯本起罪名而對其處以無期徒刑也在適當的範圍之內。

二、行賄罪

根據我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的規定,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條規定,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這就是對有行賄罪的量刑規定了,最重的也是無期徒刑。

而據長生生物的年報顯示,長生生物2017年銷售費用為5.83億元,銷售人員僅25人,人均銷售費用2331.85萬元。

長生生物年4.42億元的“推廣服務費”,究竟是作何用了,你懂得!

如此鉅額的費用開支,如果能查實其中一部分,也就可以說是情節特別嚴重了。

從報道來的信息,不會太詳盡。

就這兩個罪名來看,適用無期徒刑是頂格了

兩個罪名如果都構成,屬於對高俊芳的數罪併罰。

基於此,郭廣吉律師判斷,高俊芳的刑期應該在14年至20年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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