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法院的判決下來了,但是被告拒不執行,該怎麼辦?

見錢眼開13


法院判決在下達15日後生效,這個時候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了,如果被告未在履行期內執行法院判決,那麼法院執行庭會在判決履行期後開始強制執行程序。

經過調查、控制、處分、分配、發放等程序最後結案。

“調查”,分清三類合法調查手段,從而判斷是哪出現了問題。

註釋:1.申請執行人提供財產線索。2.被執行人財產申報。3.法院依職權調查。

“控制”,對財產進行查封、扣押、凍結,並不代表能變錢,控制只是控制。

註釋:財產包括(貨幣、房產、車輛、船舶、航空器、股票、基金、有價證券、股權、商標、專利等等)。

“處分”,財產被查封、扣押、凍結後,人民法院應當及時進行拍賣、變賣或者採取其他執行措施。

註釋:應當、及時、或者其他,不是等待。

“分配”,對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可以直接參與分配,主張優先受償權。

註釋:分配順序要綜合判斷,特別是多法院“控制”、多債權人申報。

“發放”,執行款到綜合庭財務部門後,30日內,需要完成執行款核算、執行費用結算、通知債權人領取和執行款發放等工作。

註釋:一般採取劃扣、轉賬等方式,如未發放,將會提存。

“結案”,執行實施類結案方式包括:執行完畢、終結本次執行、終結執行、撤案、不予執行、駁回申請。

當然在強制執行階段被告仍然可以拒不執行,但是如果情節嚴重的是要負刑事責任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而對於“情節嚴重”,司法解釋規定了如下五種情形:

(1)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2)擔保人或者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或者轉讓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3)協助執行義務人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4)被執行人、擔保人、協助執行義務人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通謀,利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權妨害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5)其他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


東友律師團


法院的勝訴判決被告拒不履行的,作為原告可以按照以下流程來解決:

第一、申請強制執行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後,被告應當按照判決書中所確定的義務自覺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

注意: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間為2年(適用訴訟時效有關的中止、中斷的規定)。

《民訴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並可以立即採取強制措施。

第二、法院查詢被執行人的財產情況

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不動產等財產情況。並根據不同情形對上述財產進行扣押、凍結、劃撥、變價拍賣等處置。

第三、可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對於符合下列情形的納入黑名單: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通過聯合懲戒的方式,讓失信被執行人處處受限(不能高消費、不能乘坐飛機、高鐵等等),以此給老賴施加壓力,督促主動履行債務。

第四、有證據證明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申請人有證據的,可以向公安或法院控告,也可直接刑事自訴追究老賴的刑事責任。

第五、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以懸賞方式查人找物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的通知,規定建立財產舉報機制。執行法院可以依據申請執行人的懸賞執行申請,向社會發布舉報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的懸賞公告。舉報人提供的財產線索經查證屬實並實際執行到位的,可按申請執行人承諾的標準或者比例獎勵舉報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司法解釋(二)第三條規定:懸賞人以公開方式聲明對完成一定行為的人支付報酬,完成特定行為的人請求懸賞人支付報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據此,通過蒲公英協作網等民間平臺或自行發佈懸賞信息進行財產線索懸賞屬於民間懸賞行為,構成民間懸賞合同,當事各方利益受法律保護。

故,在通過以上4中方式都不能幫助你實現債權的情況下,第五種懸賞方式,不失為一種可行措施。

遇到老賴實屬不幸,除了懲戒老賴意外,對於自己的損失也是要積極挽回!

希望各位被執行人早日自覺履行債務,也希望各位申請人能早日實現你的債權!



強制執行懸賞網


根據題目,請按下列提示辦理:


1,判決書送達後,雙方均未在十五日上訴的,該判決書發生法律效力。判決書生效,原告的權利得以確定,這是基礎。

2,自生效日起,在判決書確定的履行期內被告沒有履行的,該期限屆滿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記住,履行期限屆滿而被告沒有履行或全部履行,是申請執行的前提。


3,申請執行後與承辦法官聯繫。如果你知道被告財產信息或線索的,請及時告知法官,以便法官釆取查封、凍結等保全措施,或者主動申請查封被告的財產。執行程序中,申請執行人有申請保全的權利。

4,被告的財產,包括房產、土地、車輛、股權、基金、保險、存款、工資、對第三人到期債權等。


5,反覆催促承辦法官。因為,現在的執行案件多,法官可能顧不上你的案子。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首先我們要分清楚拒不履行和無能力履行兩者的區別。拒不履行是指有能力履行義務而未履行的,就是我們所說的“老賴”,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書,情節輕微的將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司法拘留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將對被執行人進行罰款,並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無能力履行,其實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比如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分期履行或者列一還款計劃,按時間履行義務,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櫻花草的煩惱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要按照下面一、二、三、四、五步驟去做。法律規定財產保全有訴前財產保全和訴訟財產保全。執行階段一般是不需要財產保全的。到了執行階段,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通過查封、凍結、劃扣等措施來保證執行的。






第一,判決書下來,要等過了上訴期後,判決才生效。雙方收到判決書的時間有時候可能會不一致。比如有的雙方當事人不在同一個地區的,甚至跨省的。如果是需要公告送達判決書的,那更是需要公告期滿。那麼差不多需要2-3個月的時間了。


第二,判決生效後,等待履行義務一方履行。判決書都會有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讓對方履行判決。


第三,進行執行立案。判決書確定的履行義務期滿,對方沒有履行。那麼權利人(一般多數是原告)可以準備申請強制執行。需要提交申請書,判決書,判決生效證明書。注意判決生效證明書需要找原來審判案子的法官開。帶著這些到立案庭進行執行立案。同時可以提交被執行人的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


第四,執行案立案後,會有執行立案受理通知書。注意有案號。以後找法院要用到案號的。以後就是執行庭去按照執行程序去執行。通過查詢、凍結、劃扣等等一系列法律規定的執行措施,來執行判決書。在這個階段,可能執行法官會聯繫,需要提供一些信息,比如財產信息等。保持通訊暢通很有必要。特別是一些需要長期外出的更是要注意。不要隨便更換手機號碼。


最後,大聖要強調,執行是個綜合性的執法階段。除了一般性的執行舉措比如查詢、凍結、劃扣、拍賣等外,有時候會對被執行人採取拘留措施,有時候被執行可能會涉及“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但是,大聖提醒,在實務中,還是很難啟動這個刑事措施的。由於被執行人可能通過各種手段藏匿財產,需要申請人提供可能的財產線索。現在的執行力度越來越大,好多案子到了執行階段,其實還是能夠實現權利的。


大聖釋法


法院的判決書下來了,但是被告拒不執行,我以為可以這樣辦:

首先,積極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如果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查明財產線索,蒐集好證據,第一時間申請查封、凍結被執行人財產,避免被執行人轉移、隱匿財產,逃避債務。

其次,積極聯繫法院執行庭的承辦法官,申請強制執行。

第三,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為逃避債務採取不法措施隱匿、轉移財產,情節嚴重;在有充分證據的情況下,申請人可以以“拒不執行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第四,可以向法院申請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第五,如果被執行人確實無履行能力,又願意積極償還的,可以在法庭的主持下達成一個行之有效的還款協議。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有不妥之處,請在評論區留言指正。

也歡迎大家在評論區討論!


wmc0830


對此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老賴,可以從以下步驟著手:1,向法院執行庭提交書面申請書申請法院強制執行;2,排查被執行人是否存在可供執行財產,包括銀行存款、房屋、車輛、其他動產等;3,對於被執行人存在明顯隱匿、變賣、轉移個人資產或者通過假離婚、底價拋售個人資產的情形,可以提交證據獲線索,向法院申請追究被執行人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的刑事責任;4,對於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可以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限制乘坐飛機、高鐵、限制子女就學落戶、拉入誠信黑名單、公開曝光其老賴身份和事實、設定老賴彩鈴等等,約束老賴的社會活動。


清風普法


法院的判決下來了,但是被告拒不執行,做為原告有軟、硬兩種辦法。

大家好,我是陳看法。

判決書下來了,但是被告拒不執行判決,說明判決書早已經生效,且被告是在判決書規定的期限內拒不執行判決。面對“要錢沒有,要命有一條”的“老賴”,面對錢已到手的“老爺”,面對“人肉不能吃,人肉不值錢”的無奈現狀,原告有硬、軟兩種辦法。

第一種辦法是硬辦法,就是到法院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原告申請強制執行非常簡單,只要提供自己簡單書寫的申請書、判決書、判決主審法官開具的生效證明書三份材料,根本不需要再聘請律師了。執行難就難在沒有財產可供執行,執行庭雖然有查封、扣押、凍結等手段,但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也就是說,必須是有米下鍋,被告要有財產可供執行財產最好。原告要積極向執行庭提供被告的財產、動向線索,發現財產線索要求執行庭查封、扣押、凍結被告的財產,發現被告行蹤就強烈要求執行庭拘留被告,而且是見一次拘留一次。只要被告沒有執行判決,拘留雖然有時間限制,最長15天,但沒有次數限制。

第二種辦法是軟辦法,原告要通過各種渠道聯繫被告,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訴說我們當時還是鐵哥們,好兄弟,當時為了你的生意,為了你的資金週轉,為了堵上你的欠債窟窿,我可是賭上了自己的全部家當,如今你可不能丟下兄弟不管,拍屁股走人,或許被告會良心發現,還上全部或部分債務。

總之,原告要軟硬兼施,綜合運用,利用法院越來越多元化的強制力,親朋好友的影響力來迫使被告履行義務和承諾。


陳看法


本人長年處理政法部門,對執行業務相當瞭解,現對您的問題做如下回答:

一、判決生效後,被告未履行義務,應在判決生效後兩年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逾期申請將承擔法院不予執行的後果。

二、法院受理申請執行案件後,會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面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目前全國法院已建成了全國網絡查控系統,有些銀行可實行線上查、凍、扣!


三、法院會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限制其高消費,發現其下落,並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義務的,將對其採取拘留措施!

四、如果難於發現被執行人下落的,有些地方法院可要求公安協查下落。


守望者7785


這個才是真正的老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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