絲絲西土
我想就以下兩個方面展開討論:第二次仍未判離,怎麼離婚的問題;還未離婚甚至離婚後如何得到孩子父親撫養費的問題。
一、一般來講,第二次起訴離婚,都會判離的,未判離,可能是法院仍無法判定是否感情破裂,不過沒有離不了的婚。一是如果仍在上訴期內,可以提起上訴;二是六個月後,還可以再提起離婚訴訟;三是想辦法可以協商解決,畢竟訴訟成本太大。
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般來講,很多會選擇分居滿兩年,直接去起訴離婚,一般會被認定為感情破裂。
就問題者這種情況,如果不能和男方協商自願去離婚的話,六個月後,再去起訴,一般都會被判離婚的。
二、也就是目前問題者最關心的問題,現在自己一個人帶孩子,目前還未離婚,但是父親不管該怎麼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也就是母親可以作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到父親的所在地的基層法院去提起訴訟,保留證據,要求其給付撫養費。不過最好是可以協商解決。
離婚後,父親也有給付撫養費的義務。法律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也就是,母親可先與父親協商,比如打電話要求其給付其該負的撫養費,沒記錯的話,基本可以是父親工資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不過也要結合當地的經濟水平和被撫養人的需求綜合判定。記住打電話的時候要錄音,保留他不給錢的證據。總之各種證據一定要蒐集到位。
到時候可以根據這方面證據作為和他協商談判的籌碼,實在不行,可以提起訴訟。如果覺得訴訟成本太大,六個月還能承受目前對孩子的撫養的話,可以到時候離婚和撫養費的要求一起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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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小姐琳娜
我就是一名單親媽媽!你說兩次起訴離婚都沒有離,是什麼原因!其次,孩子父親沒有給撫養費你有證據嗎,直接去法院起訴,爭取撫養費!我不知道你是什麼原因要離婚,又是什麼原因沒有離成,你可以私信我,我幫你分析一下!
武漢寶媽小婷
如果你真的想離婚,見議你第三次訴訟,肯定判離了。
W丫DXH1
繼續起訴離婚,不要私下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