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武汉市武昌区委原常委皮兴胜涉徇私枉法、受贿案开审

正义网武汉12月5日电(记者刘怡廷 通讯员黄胜彬 张梅林)11月26日,由湖北省钟祥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武汉市武昌区委原常委、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皮兴胜徇私枉法、受贿案在钟祥市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系湖北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湖北省检察院依法指定由钟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钟祥市检察院指控,2014年4月至2016年9月,被告人皮兴胜利用担任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治安管理局)党委书记、支队长(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开设的洗浴中心进行的非法活动提供保护,导致相关刑事案件未依法办理。2007年9月至2018年8月,被告人皮兴胜利用担任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局长、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局长、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34家单位和20名个人在治安保卫、治安监管、案件查办、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

  钟祥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皮兴胜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根据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讯问被告人,通过PPT向法庭出示相关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就证据采信、案件定性及法律适用等发表公诉意见,提出了量刑建议。被告人皮兴胜承认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行为深表忏悔。此案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等40余人受邀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钟祥市检察院召开了观摩讲评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书面形式对公诉人出庭行为、文书质量、讯问询问、举证答辩等进行了评价。大家一致认为,公诉人仪表端庄、沉着冷静、指控有力,给旁听人员上了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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